軍事醫療標準徵集和任用

上肢肢體問題

在軍事入口加工站(MEPS)或國防部醫學檢查審查委員會(DODMERB)取消參賽資格的情況下,超靈活關節,凍結關節,手指缺失,四肢麻痺以及任何癱瘓都是一些較為常見的原因。分別招募新兵和軍官候選人。

軍隊具有嚴格的精神和身體技能標準,具體情況取決於新兵所尋求的工作或軍事職業專長。

有一些必須滿足的最低標準,其中很多都不能放棄。 有些可以放棄,但是對於任何不合格條件的放棄都需要獲得指揮級別的授權,並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決定。

以下列出了與上肢肢體(手指肩)相關的不合格醫療條件。

如果申請人有以下歷史記錄,招聘人員將被拒絕入伍(軍官或入伍),除非獲得豁免:

運動的限制(肩膀,手肘,手腕)

肩關節

肩部的正常活動範圍必須能夠在身體前方升高至90度。

需要將手臂提升到身體側至90度的外展過程。

肘關節

需要彎曲肱二頭肌肌肉達到至少100度的運動範圍。
(在肘部彎曲手臂)

需要通過彎曲三頭肌至至少15度的運動範圍來擴展肘部。

(矯直手臂)

至少60度(伸展加屈曲)或徑向和尺骨偏差組合的總運動範圍至少為30度。

將內翻至45度的最低標準意味著具有一定的運動範圍,當您的前臂平行於地板時,您可以旋轉手掌以使手掌朝向地面。

將最低標准定為45度意味著擁有一系列的動作,使您的手可以旋轉,因此當您的前臂與地板平行時,您的手掌朝向天空。

手指和拇指

無法握緊拳頭,拿起別針,抓住物體或用拇指觸摸手指的尖端將失去資格。 您必須至少能夠用拇指觸摸三根手指才有資格獲得服兵役。

手和手指

沒有任何手指,手指或拇指沒有放棄是不合格的。

任何缺少手牌或手牌的任何部分都不符合資格。

任何額外的手指也不合格。

任何傷害或畸形,無論是先天性的還是妨礙手部正式功能並會干擾軍事任務的事故,都是不合格的。

任何導致癱瘓,虛弱,麻木或手,手指和手臂的神經損傷都不合格。 例如,導致肌肉萎縮,無力,麻木或癱瘓的腕管綜合症,肘部綜合徵,尺骨損傷和放射神經不合格。

任何疾病,損傷(骨頭或軟組織)或導致出現缺陷或出現不合格症狀的出生缺陷,這些症狀妨礙了執行軍事任務的能力,包括但不限於慢性關節疼痛,手臂,手和手指。

另見關於四肢雜症的章節。

總之,從肩到手指的身體部分是高度流動的,並且在加工成軍事期間受到嚴密的審查。 身體這個區域的肌肉,肌腱,韌帶,骨骼和關節很容易受傷,並且經常需要手術修復。 如果保留的手術硬件損害功能,則不合格。 然而,如果通過外科手段矯正,保留的硬件例如用於修復損傷的板,銷,棒,絲或螺釘,並且沒有疼痛,韌帶和骨頭是穩定的,並且不容易受到創傷,金屬被允許。

這些信息來源於美國國防部(DOD)指令6130.3“任用,徵募和歸納物理標準”和國防部指令6130.4“武裝部隊任用,徵募或入門物理標準的標準和程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