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醫療標準 - 中樞神經系統,頭部受傷,皮膚狀況

神經系統,頭部受傷和皮膚疾病

有許多疾病會使一個人失去服兵役的資格。 非常常見的問題涉及中樞神經系統,頭部受傷/畸形和皮膚狀況。 以下信息包含許多尋求軍人服役的新兵的常見喪失資格。

中樞神經系統不合格因素

包括但不限於蛛網膜下腔或腦內出血,血管功能不全,動脈瘤或動靜脈畸形的腦血管病史,或目前的神經病症,病史是不合格的。

包括但不限於囊腫,退行性和遺傳性退行性疾病,包括但不限於影響大腦,基底神經節,小腦,脊髓或周圍神經,偏頭痛和張力的那些疾病的腦膜囊腫或腦膜疾病的現狀或病史在過去3年中乾擾正常功能的頭痛,或需要處方藥物的嚴重程度的頭痛,都不合格。

頭部損傷不合格因素

如果與以下任何一種情況相關,頭部受傷的歷史將被取消資格:

中度頭部受傷的歷史是不合格的。 傷後2年後,如果神經系統諮詢顯示沒有殘餘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則申請人可能是合格的。 中度頭部損傷被定義為意識喪失,健忘症,或者單獨或聯合的人,地點或時間迷惑,損傷後持續時間超過1小時或不足24小時或線性顱骨骨折。

輕度頭部損傷的歷史是不合格的。 傷後1個月後,如果神經學評估顯示沒有殘餘功能障礙或併發症,申請人可能是合格的。 輕度頭部損傷被定義為意識喪失,失憶或者人,地點或時間迷失的時期,單獨或與損傷後1小時或更短時間組合。

持續的創傷後症狀干擾正常活動或持續時間超過1個月的病史是不合格的。

這些症狀包括但不限於頭痛,嘔吐,定向力障礙,空間不平衡,記憶障礙,精神集中不佳,注意力縮短,頭暈或改變睡眠模式。

中樞神經系統感染性疾病

如果中樞神經系統急性感染過程(包括但不限於腦膜炎,腦炎或腦膿腫)的當前或歷史記錄在檢查前一年內發生,或者存在殘留神經缺陷,則不合格。

任何形式的神經梅毒病史,包括但不限於全身麻痺,tab d病或腦膜血管梅毒,均不合格。

目前或歷史或發作性睡病,猝倒,癱瘓,無力,缺乏協調,慢性疼痛,感覺障礙或其他特定癱瘓綜合徵是不合格的。

除非申請人在沒有藥物控制癲癇發作的情況下沒有癲癇發作5年,並且正常腦電圖(EEG)不合格,否則在6歲生日以後發生癲癇。 所有這些申請人將有當前的腦電圖結果的神經學諮詢。

慢性神經系統疾病包括但不限於重症肌無力多發性硬化症和抽動障礙(例如Tourette's),並且保留中樞神經系統分流不合格。

皮膚

皮膚被認為是身體最大的器官,然而,毫不奇怪,皮膚上會出現許多疾病,可能會失去服兵役的資格。 從某些身體部位的紋身,重度燒傷,蹠疣,皮炎和牛皮癬,皮膚狀況一直阻止人們服用歷史。 通常情況下,皮膚或其他方面的任何疾病,如果它妨礙了安全設備(HAZMAT,頭盔,身體護甲等)的使用和正確佩戴,取消服務資格即將到來。 身體不合格(NPQ)是給那些在醫療上沒有資格參加軍隊某些職業(如Pilot - vision)或者根本沒有參加服務的人的縮寫。

嚴重的痤瘡

如果頸部,肩部,胸部或背部廣泛受累,或由於穿著適當的軍事裝備而加重或乾擾,則皮脂腺包括嚴重痤瘡的現有疾病是不合格的。 在系統性類維生素A治療的申請人中,包括Accutane在治療完成後8(8)週內被取消資格。

皮炎

皮炎也稱為濕疹,是皮膚發炎,導致皮疹和瘙癢。 9歲生日後的特應性皮炎或濕疹的現狀或病史是不合格的。

接觸性皮炎的現況或病史,尤其涉及用於任何類型所需防護設備的材料 ,均不符合資格。

囊腫

  1. 如此大小或位置的干擾適當穿戴軍事裝備的當前囊腫(除毛皮囊腫外)是不合格的。
  2. 目前的pilomidal囊腫,如果證明存在腫瘤塊或放電竇是不合格的。 手術切除的具有症狀,未癒合或手術後不到6個月的pilonidal囊腫是不合格的。

大皰性皮膚病的現狀或病史,包括但不限於皰疹樣皮炎,天皰瘡和大皰性表皮鬆解症,是不合格的。

目前的慢性淋巴水腫,局部類型的真菌感染,妨礙正確佩戴軍事裝備或履行軍事職責,都不合格。

如果廣泛的,復發的,或手或腳嚴重多汗症的病史不合格,fur或carb的現有或病史是不合格的。

先天性或獲得性皮膚異常,如痣或血管腫瘤干擾功能,或暴露於不斷刺激的現有或歷史均不合格。 發育不全痣綜合症的病史不合格。

瘢痕疙瘩形成的歷史或現狀,如果傾向顯著或乾擾適當佩戴軍事裝備,則不合格。 湖 目前的扁平苔蘚不合格。 神經纖維瘤病(von Recklinghausen氏病)的現狀或病史不合格。

光敏性的歷史,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主要的陽光敏感狀況,如多形性光疹或太陽蕁麻疹; 任何由陽光如紅斑狼瘡加重的皮膚病都是不合格的。

銀屑病或放射性皮炎的目前或歷史是不合格的。

疤痕和燒傷

目前的疤痕或需要頻繁門診治療或住院治療的程度或性質的任何其他慢性皮膚病,認證機構認為這會影響體溫調節功能,或會干擾軍服或裝備的穿著,或出現有潰瘍傾向,或乾擾滿意的工作表現,都不合格。 包括皮膚移植供體或受體部位的疤痕。

皮膚移植供體或受體部位的疤痕不僅包括評估燒傷傷口的相對總尺寸,還包括傷口的可測量的影響,傷口的位置以及與傷口本身相關的後續損傷的風險。 還包括傷口的可測量的影響,傷口的位置以及與傷口本身相關的隨後損傷的風險。

涉及總體表面積40%或更多的先前的燒傷(包括供體部位)是不合格的。

包括小於40%的總體表面積,導致體溫調節功能喪失或退化的先前的燒傷不合格。 檢查的重點是燒傷的深度,解剖部位(軀幹上的大面積燒傷將最大程度地損害散熱),並破壞汗腺。

由於燒傷/瘢痕造成的運動範圍減小,強度或敏捷性不合格,因此易受創傷或導致功能受損的程度會妨礙軍人履行令人滿意的軍事職責。

廣泛硬皮病的現況或病史是不合格的。

一些紋身放置和那些在適用的軍事條例下被禁止的是取消資格。

慢性或複發性蕁麻疹的當前病史是不合格的。

目前症狀性足底疣是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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