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片公司在音樂行業的角色

唱片公司是銷售錄製音樂和音樂視頻的公司。 唱片公司在音樂行業擁有廣泛的功能,包括新的藝術家招聘和開發(稱為A&R ),音樂出版和版權執法。

營銷是唱片公司最重要的職能之一,因為公眾對品牌的認知是他們賺錢的方式。 唱片公司的標誌和他們的聯繫信息曾經在黑膠唱片中佔據顯著地位,這就是Arista,Capitol和Epic等品牌如何成為家喻戶曉的名字。

主要對獨立“獨立”記錄標籤

主要唱片公司為全球最成功的音樂藝術家提供優惠。 這些唱片公司如索尼和環球音樂集團擁有自己的發行網絡,將他們簽署的藝術家的音樂有時在數小時或數天的時間內交給數百萬消費者手中的獨家合同。 他們與他們的藝術家簽署了一系列協議,包括許可和分銷協議,這些協議使他們在全球範圍內大幅削減了藝術家的收入。 主要唱片公司也可能擁有專門出版,錄製和推廣各種音樂流派的子標籤,如鄉村音樂 ,拉丁音樂 ,爵士樂和嘻哈音樂。

通常只有足夠的錢來保存他們的辦公室燈光, 獨立的或“獨立”的唱片公司就坐落在音樂界的前沿,為即將到來的藝術家提供低價優惠,幫助他們成為知名人士。

這些獨立唱片公司是眾所周知的,因為它們是沒有企業支持者的獨立公司。

真正的獨立唱片公司的分銷網絡比他們的大型唱片公司小,並且一次只能到達消費者。 然而,獨立唱片公司因擁有即將到來的音樂潮流脈搏,並為未知藝術家提供偶然機會而享有極高的聲譽,這些藝人最終成為國際性的影響。

A&M唱片公司成立於20世紀60年代,由Herb Alpert和Jerry Moss共同創立,是歷史上最成功的獨立唱片公司之一,在其四十年的運營期間簽約了Sting,Sheryl Crow和Joe Cocker等藝人。

對其藝術家進行唱片標籤控制

唱片公司通常將藝術家合約的條款和條件設定為有利於他們。 在新簽名的藝術家的情況下,唱片公司可以控制他們錄製的音樂類型,其中可以包括從音樂聲音到歌詞的所有方面。 他們也可以控制專輯封面藝術。

根據合同的結構,唱片公司還可以設定其藝術家賺取的金額。 雖然藝術家和唱片公司之間的關係通常是互惠的,但這種關係總是有可能成為一個有爭議的關係。 藝術家越成功,他重新談判他的合同的能力越大,以包括更有利的條款。

新千年的現實

整個20世紀,唱片公司是最成功藝術家背後的主導力量。 唱片公司有能力製造或者破壞藝術家,這取決於他們在宣傳音樂上投入的資金數量。

互聯網讓藝術家擺脫了對唱片公司的依賴,通過社交媒體,許多藝術家以低得多的成本獨立銷售和分銷他們的音樂。 鑑於數字時代的現實,唱片公司現在向藝術家提供所謂的“ 360交易 ”,讓他們減少所有藝術家的作品,包括專輯銷售,媒體露面和產品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