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聖節穿軍裝法律嗎?

穿軍服

Sondra Marie / Flickr

每年的10月31日,小孩子(和一些不太小的“孩子”)穿著盛裝,上門乞求陌生人尋找糖果。 其中一些人,身材矮小,身穿美國軍服的副本。

這是合法的嗎? 你能裝扮你的小蘭博看起來像美國陸軍軍官嗎? 你的大蘭博怎麼樣?

美國聯邦法典(USC)發布了關於美國軍人不穿現役軍服的聯邦法律。

具體而言,10 USC,小標題A,第II部分,第45章,第771和772節。

第771條規定: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除陸軍,海軍,空軍或海軍陸戰隊成員(視屬何情況而定)外,任何人均不得穿戴 -

(1)陸軍,海軍,空軍或海軍陸戰隊的製服或製服的不同部分; 要么

(2)制服的任何部分與陸軍,海軍,空軍或海軍陸戰隊的製服的特殊部分相似

第772節列舉了一些例外情況:

(a)陸軍國民警衛隊的成員或空軍國民警衛隊可以穿著為陸軍國民警衛隊或國民警衛隊規定的製服(視情況而定)。

(b)海軍民兵的成員可以穿著海軍民兵規定的製服。

(c)陸軍,海軍,空軍或海軍陸戰隊的退役軍官可以擔任頭銜並穿著退休職系的製服。

(d)在軍隊,海軍,空軍或海軍陸戰隊獲得光榮或榮譽的情況下出院的人,在他出院後三個月內從出院地點回家後,可以穿制服。

(e)陸軍,海軍,空軍或海軍陸戰隊在戰時服役的非現役人員可以擁有頭銜,並且在總統規定的條例授權下,穿著制服,在那場戰爭中他最高的成績。

(f)在描繪陸軍,海軍,空軍或海軍陸戰隊成員的同時,如果劇情或電影製作中的演員不願為該武裝部隊抹黑,則可以穿著該武裝部隊的製服。

(g)由退伍軍人事務部管理的退伍軍人家屬的官員或居民可以穿有關軍事部門秘書可能規定的製服。

(h)在軍隊,海軍,空軍或海軍陸戰隊參加軍事訓練的過程中,如果這種軍裝的穿著是根據秘書規定的條例特別授權的,那麼平民可以穿著該武裝部隊規定的軍裝有關的軍事部門。

(i)根據空軍部長規定的規定,從空軍學校畢業的外國公民可以佩戴空軍的適當航空徽章。

(j)以下任何類別的人均可佩戴為該類別規定的製服:

從表面上看,這條法律很簡單,對嗎? 以上所有類別都不包括萬聖節。 或者,他們呢?

第772(f)節允許制服穿在戲劇製作中。 是把戲還是“戲劇製作”? 沒有人知道,因為沒有任何法庭曾經明確這一點。 最接近法院的是最高法院,他在SCHACHT訴中對劇院作品採用了非常自由的解釋。

美國,398 US 58(1970)。 在這種情況下,法院說:

我們以前的案例似乎清楚地表明,18 USC 702,在​​沒有權力的情況下穿著我們的軍裝是違法的,獨自一個人就是一個有效的法規。 參見例如美國訴O'Brien,391 US 367(1968)。 但是,根據10 USC 772的規定,18 USC 702的普遍禁止並不總是獨立的,10 USC 772授權在某些條件和情況下穿軍裝,包括演員在“戲劇製作”中描繪武裝部隊成員的情況。 “ 10 USC 772(f)。 政府在這種情況下的論點似乎意味著,不管怎樣,這些業餘演員在休斯頓所做的不應該被看作是772(f)所指的“戲劇作品”。 我們無法遵循這樣的建議。 當然,戲劇作品不一定要在建築物內或者在傳統舞台等特定區域進行。 也不需要由專業人員來執行,也不需要大量資金或精心製作。 自遠古以來,經常由業餘愛好者進行的戶外文藝演出在世界人民的娛樂和教育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這裡,記錄毫無爭議地展示了業餘演員準備和重複播放的短劇,旨在讓觀眾了解並反對我們參與越南戰爭。 超級,在60和這個頁面。 這可能是因為表演很粗俗,業餘愛好也許沒有吸引力,但許多文藝演出可以說是同樣的事情。 我們不能相信,當國會為戲劇作品寫下特殊的例外時,它只打算保護狹隘而有限的專業劇作。 當然,我們不需要在這裡決定所有關於什麼和不在772(f)範圍內的問題。 正如我們所強調的那樣,我們只需要找到Schacht參與的街頭小品是該部分意義上的“戲劇作品”。

順便說一下,最高法院在作出這一決定時也發出了這樣的話:“如果描繪不會使那支武裝人員感到恥辱”,那麼該法令將違反憲法。 法院說:

這使我們聽到申訴人的抱怨,即對772(f)的最後一項施加和影響會對其言論自由權構成違憲限制。 我們同意。 表面上的這個條款只是將772(f)的授權限制在那些不“傾向於抹黑”軍事力量的戲劇性描述上,但是,當這種限制與18 USC 702一起閱讀時,國會已經有效對穿著軍裝的演員在演繹批評武裝力量的行為或[398 US 58,63]政策時說了一些話。 和我們國家的其他人一樣,演員享有言論自由的憲法權利,包括在戲劇表演中公開批評政府的權利。 772(f)的最後一項否定了身穿軍裝的演員的這種憲法權利,因為他認為那些傾向於使軍隊變得懷疑和失望的事情是犯罪行為。 在目前的情況下,沙赫特可以自由地參加任何讚揚陸軍的示威遊行,但根據772(f)的最後條款,如果他的描繪襲擊了陸軍而不是讚美它,他可能被判定為聯邦罪行。 根據我們先前的發現,沙赫特參加的這部小說是772(f)所指的“戲劇作品”,因此,只有當他因為對我們的角色發表言論而受到懲罰時,他的定罪才能夠持續下去在越南的軍隊和我們的國家。 由於這個原因,明顯的懲罰將是違反言論自由的違憲行為。 772(f)的最後一項條款允許美國人自由地讚揚越南戰爭,但可以派遣像沙赫特這樣的人因反對而入獄,因此無法在擁有第一修正案的國家生存。 為了保持772(f)的合憲性,最終條款必須從該部分中刪除。

因此,在上述最高法院的案件中,法院非常寬鬆地定義了“戲劇製作”,並且違反禁止描繪不打算詆毀軍隊的禁令。

那麼,你的孩子裝扮成萬聖節的空軍官員是違法的嗎? 不確定,但很可能不是。

與技術合法性分開是否真的很重要。 如果你的孩子穿著制服,是否會導致逮捕和起訴? 幾乎肯定不是。 在我們的法律體系下,地區檢察官在違法和起訴方面有很大的自由度,哪些方面可以忽略。

在許多州,雞姦仍然是非法的。 但是,除非涉及特殊情況,否則你將很難找到一個能夠起訴這種犯罪的DA。

幾年前,我們家附近有一頭長發嬉皮型的人,他們的習慣是(大聲)批評軍隊。 任何時候,當你看到他時,無論在什麼功能或事件中(或者只是散步),他都會向任何愚蠢到足以聆聽的人愚蠢地發出反軍事學說。 由於這是在大多數人是現役或退役軍人的城鎮,你可以想像他在社區中不受歡迎。

然後有一天,他開始穿著他從一家軍事盈餘商店獲得的陸軍野戰外套。 這件夾克裝飾了所有裝飾品,包括“美國軍隊”磁帶,單位徽章,“Ranger Tab”,以及軍士長級徽章。 顯然,這與社區的幾位成員不太一樣。

我們聯繫了警察部門,甚至為他們打印了10個USC,771和772部分。 警察與當地的地區律師協商,然後告訴我們,發展議程辦公室絕對沒有興趣起訴這個案件。 因此,警方絕對沒有興趣逮捕這個人,或引用他的罪行。

幾年後,我在一家在線電腦互聯網公司(CompuServe)工作,作為他們在線聊天團隊的一部分。 我們有一個頻繁的用戶,他說他是一名O-6(隊長)海軍試飛員。 這個人實際上出現在幾個聊天活動中,穿著海軍軍官的製服。 我親自見過他(兩次),沒有理由懷疑他。 他擁有豐富的海軍知識,並且幾乎完美地談到了這個術語。

想像一下,當我後來得知這個人不在海軍時,我感到驚訝 - 事實上,他是一個加拿大公民(非法在美國),並且從未在美國軍隊服役過。 當他被逮捕時(穿著制服,在海軍裝備中),他因違反10 USC 771而被起訴(並被判處有期徒刑)。

在第一起案件中,檢察官無意追究刑事指控。 在第二起案件中,檢察官非常樂意在最大程度上追究此案。

但是,軍事服務呢? 他們是否在乎平民是否穿制服或製服的一部分,他們是否願意說服發展中國家進行起訴? 它似乎是如此。 一些服務已經超出了他們的服裝和外觀規定的限制(這對於平民不具有可執行性,但往往表明該服務對該主題的看法)。

陸軍規例670-1第1-4段規定:

d。 根據美國法典第10章第771節第10條(10 USC 771)的規定,除美國陸軍的一名成員外,任何人均不得穿制服或美國陸軍制服的特殊部分,除非另有授權法。 此外,除美國軍隊成員外,任何人均不得穿制服,其任何部分與美國陸軍制服的特殊部分相似。 這包括本條第1-12款中列出的獨特製服和統一物品。 第1-12段繼續定義“獨特的製服和統一項目”:

一個。 以下統一物品是獨特的,不會被未經授權的人員出售或佩戴:

這表明,如果得知一名平民身穿上述物品之一,陸軍就不會很高興。

那麼,你的孩子(不論大小)是否會在萬聖節穿著軍裝被逮捕並送入監獄? 遠離“獨特”的物品,例如徽章,徽章和標籤,我會打賭你三袋剩餘的萬聖節糖果,答案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