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令是否有人加入軍隊或進入監獄?

在這種情況下,軍方沒有義務接受某人

許多越南和朝鮮戰爭的老兵聽說過軍隊(或軍隊的其他部門)的戰士作為監獄的替代品。 一位法官告訴軍人的故事比比皆是,“加入軍隊,或進入監獄。”

刑事法院判決令有人可以參加嗎?

但是美國法院真的可以這麼做嗎? 刑事法院法官是否可以判處某人服兵役作為監禁的替代方法?

檢察官可以強制某人加入軍隊作為刑事起訴的替代辦法嗎?

雖然法官或檢察官可以做任何他們想做的事情(在其管轄範圍內的法律範圍內),但這並不意味著軍事分支機構必須接受這些人,並且一般情況下他們不會。

以下是各個分公司如何解決問題的方法:

海軍和懲罰性句子

有趣的是,“海軍徵兵手冊”COMNAVCRUITCOMINST 1130.8F似乎沒有包含使這類申請人不符合入伍資格的具體規定。 但作為一個通用協議,海軍不會接受申請人作為刑事起訴或另一種懲罰性刑罰的替代服務。

軍人招募人員參與刑事訴訟

所有軍隊的招募條例都禁止招募者參與任何軍事申請人的刑事訴訟。

在任何情況下,招聘人員都可能會與法庭當局進行民事訴訟,以代表未來的申請人進行干預或出庭。 民事訴訟被定義為等候審判,等待判決或有監督的有條件緩刑/假釋。 不受此限制的限制。

以下是一些軍人招募人員無法干預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