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和國競選獎牌

  • 01說明

    AmericanHeroesMuseum / Wikimedia Commons / CC-BY-SA-3.0

    越南共和國競選獎章是一個金色六角星,射線直徑32厘米,與直徑42厘米的白色琺瑯彩星疊加。 以星星為中心的是一個直徑18厘米的綠色圓盤。 在直徑18厘米的圓盤sc上。 光盤上是越南的輪廓和由位於越南南部和南部之間的三條光線組成的紅色火焰。 勳章的背面有一個帶有頂部帶有“CHIEN-DICH”(運動)字樣的帶,底部帶有“BOI-TINH”(勳章)的帶。 在圓圈的中間是“越南”一詞。

  • 02絲帶

    越南共和國競選勳章的絲帶寬1 3/8英寸,有七條紋。 第一個條紋是黃綠色的1/16英寸,接著是3/16英寸的白色,5/16英寸的嫩黃綠色和1/4英寸的白色中間條紋。 以下條紋是5/16英寸的嫩黃綠色,3/16英寸的白色和1/16英寸的嫩黃綠色。

  • 03標準

    被授予越南共和國運動獎章的人員必須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 在1961年3月1日和1973年3月28日期間在越南共和國服役了六個月。
    • 服役於越南共和國的地理範圍之外,並在戰鬥中直接支持越南共和國和武裝力量六個月。
    • 這些人必須符合武裝部隊遠征勳章(越南)或越南服役勳章的標準,才有資格獲得越南共和國競選勳章。
    • 那些受敵人傷害的人不需要六個月的服務; 在行動中或以其他方式執行死亡; 或被敵軍俘虜。
  • 04背景

    1966年2月7日,國防部長批准了向美國軍方人員申請外國獎勵的申請。作為這項批准的結果,越南共和國運動獎章與裝置欄(1960-)被授予美國武裝部隊人員越南共和國政府武裝部隊1966年3月24日第48號令。接受,標準和描述在1966年7月30日聯邦紀事第31卷第147號公告(標題32,聯邦法規47)。
    越南共和國武裝部隊備忘錄2655確定在綬帶上有兩個裝置。 第一台設備是在1949年3月8日至1954年7月20日的時間段,並且不被美國軍事人員佩戴。 第二次是1960年1月1日,戰爭結束後的最後一段時間將由此決定。 由於越南共和國政府在結束期限確定之前不再存在,因此結束期間保持空白。 該獎章的裝置有兩種尺寸,較大的尺寸為1 13/64英寸寬,並佩戴在全尺寸裝飾的懸掛帶上。 正常尺寸為19/32英寸寬,戴在微型裝飾和服務色帶上。

    越南共和國競選獎章是外國獎項,並非由美國政府頒發。 它可以通過商業渠道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