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8月11日,美國大陸軍司令部司令部總司令建議設立一個獎章給予後備人員,相當於活躍軍隊的良好行為獎章。 1970年1月29日,人事部副參謀長問道,紋章研究所(TIOH)向陸軍部長提供了預計的勳章設計,供其考慮。
陸軍部長於1970年5月和1971年3月3日接受了這些設計,批准了陸軍後備部件成就獎章。
01說明
AGR士兵和軍官沒有被批准參加ARCAM。 上校級或以下的入伍人員和軍官可以獲得陸軍後備部隊成就獎章。 之後的獎項將通過添加到色帶中的橡樹葉簇顯示出來。
儲備組件成就獎章是直徑1¼英寸的銅牌。 獎牌的臉上有一個斜角十二角星,星星點在月桂花環上。 這顆星星的中央是一個較小的月桂花環,兩把劍之間的火炬之間朝上,兩條m魚交叉並接壤。 在“軍隊國民警衛隊”或“美國陸軍警備隊”字樣下面,以及在反面的“成就”字樣下面是軍隊印章部的胸甲。
02絲帶
預備組件成就獎章的彩帶寬度為1 3/8英寸,有七個條紋。 第一條紋是5/16英寸的Old Glory,接著是1/8英寸的群青藍和1/16英寸的白色。 中間條紋是猩紅色的3/8英寸,其次是1/16英寸的白色,1/8英寸的群青藍,最後一條是5/16英寸的舊金。
03標準
陸軍國民警衛隊或陸軍預備役部隊計劃部隊或作為個體動員增援部隊在1972年3月3日以來的每一個四年期間內,在其服役期間的典型行為,效率和忠實度都被授予陸軍後備部隊成就獎章。這項命令是1995年3月28日提出的,服務所需的時間縮短為三年,但這一修改不具有追溯性。 花費在服務上的時間必須一直不間斷, 美國空軍 ,海軍,海軍陸戰隊或海岸警衛隊的後備部隊的服務不被接受。 要求接受者由他/她的單位指揮官推薦他的誠實和忠誠的服務,以符合法律和習慣所要求的與同級成員服務有關的行為,勇氣和責任的原則個人誰正在被應用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