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軍方要求申請人能夠支持他們的家屬
軍事條例和家屬
軍方有規定,實際上要求你為你的家屬提供足夠的經濟支持。
正因為如此,軍方限制了申請人可以擁有的家屬人數。 超過規定家屬人數的人需要放棄參加。
在為任何服務授予免除撫養費之前,招聘服務機構將進行財務資格確定(即,他們將密切關注您的家庭賬單和配偶的收入)。
- 海軍 :海軍要求擁有多名受撫養人(包括配偶)的申請人放棄。
- 海軍陸戰隊:在海軍陸戰隊中 ,如果申請人有18歲以下的受養人,則需要豁免。
- 空軍:如果會員有任何家屬,空軍將確定財務資格。
- 軍隊:如果申請人有兩個或更多的家屬(除了配偶),軍隊要求放棄。
- 海岸警衛隊:如果有多於一名受撫養人(配偶除外), 海岸警衛隊要求豁免,除非申請人參加E-4或以上等級,而限制是兩名受撫養人(配偶除外)。
軍隊是誰考慮依賴的?
為徵募目的,一個依賴被定義為:
- 如果州政府承認這樣的配偶,則包括普通法配偶; 要么
- 不論申請人是否監護孩子,如果孩子未滿18歲且未婚,則申請人通過的任何自然孩子(合法或非法的)或孩子。 自然孩子一詞包括以下情況下的任何私生子:申請人以其子女身份申請該子女,或者申請人的姓名作為父母出生在出生證上,或法院命令確立父親身份; 或者任何人提出了未經法院最終判決的陪產假指控; 要么
- 如果繼子女未滿18歲,則與申請人居住在一起的申請人的繼子女; 要么
- 任何父母或其他人實際上依賴於申請人的一半以上的支持。
軍隊什麼時候不考慮配偶作為附屬物?
一般而言,為徵募目的,申請人被視為沒有配偶(即未婚),如果:
- 普通法婚姻沒有得到民事法庭或州法律的承認。
- 配偶被監禁。
- 配偶已故。
- 配偶已經拋棄了申請人。
- 配偶在法律上與申請人分開(對於陸軍來說,通過“雙方同意”進行分離就足夠了)。
- 申請人或配偶已提出離婚。 (注意:如果離婚訴訟有爭議,該服務可能會在家庭法庭解決糾紛之後才能否決徵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