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潛在更多書籍格式,更多圖書收入
什麼是子公司權利?
在書籍合同中 ,作者指定出版者有權以書籍形式出版他或她的作品(例如精裝書)。 術語“附屬權利”是指作者授予出版商除了主要格式以外的各種格式和適應性,對其書籍(“作品”)進行“再許可”的權利。
書籍合同概述了協議授予的附屬權利,並概述了發行人(來自第三方許可人)向作者收取的分許可證費用的百分比。
子公司權利是本書出版商和作者的重要輔助收入來源。 圖書出版社的“子權利”部門負責向將利用它們的各方出售附屬權利 - 例如,預訂俱樂部,有聲讀物出版商,外國出版商,電影製片人等。許多子權利銷售在全年主要圖書出版業貿易展覽會。
子公司權利的例子
與講故事的格式和平台一樣,附屬權的類型也有很多種。 以下是書籍合同中授予的最常見的附屬權利示例:
- 第一序列:第一序列權是指在書籍出版之前 ,在報紙,雜誌或其他期刊中使用本書的內容進行序列化,縮合,摘錄,摘要等內容。 第一期連續出版物對於出版一本熱門或有爭議的非小說類書籍可能很重要,並可幫助為本書創造出版前營銷“嗡嗡聲”,以吸引讀者在購物時購買它。
- 第二序列:第二序列權是指在書籍形式出版之後 ,在書報,雜誌或其他期刊中使用本書的內容進行序列化,縮合,摘錄,摘要等。
- Book Club:這是指由訂閱圖書俱樂部(例如Book of the Month Club)購買的權利,它向訂閱者提供低價圖書。 根據協議,圖書俱樂部可能會直接購買該書或購買重印本書版本的權利。
- 權限:這是指重印本書的一章或一部分(例如在教科書或其他出版物中)的權利。
- 貿易或大眾市場平裝:如果原始作品以精裝形式出版,出版商通常會出售平裝版本的版權。
- 其他圖書出版物:指特定用途和市場的不同版本。 例如,大型版本,郵購版本,高級版本,教科書或書展版。
- 翻譯:例如,翻譯權可能由希望以本地語言出版該書的外國出版商購買。
- 電子書:此子權利通常包括在任何或所有數字媒體上存儲和檢索書籍的文本和視覺效果。
- 錄音: 有聲讀物和有聲讀物行業 。
- 紙製品:某些書籍內容適用於記事卡,日曆,期刊等。
- 商業和商品化:書中的熱門書籍人物或其他元素有時可用於T卹或其他衣物,玩具,杯子等。
- 表演:有時偶爾被稱為“戲劇性的權利”或“電影和電視的權利”,這些權利戲劇化或適應電視,廣播,戲劇劇院,音樂劇,電影或視頻的作品。 這些權利通常是為作者(而不是出版社)保留的,並且通常由專門從事戲劇性權利的二級代理人進行談判。
不是很多年以前,電子書籍並不是作為一種格式存在的,所以可以想像,新的格式將出現在次級版權銷售中。 因此,要非常小心,避免與附屬權利條款簽訂合同,這些條款似乎過於寬泛或包含範圍,例如“以現在已知或以後開發的任何格式”。您不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放棄可能有利可圖的權利。 說到利潤豐厚的...
子公司權利支付給作者多少錢?
對於一本流行的書籍,次版權銷售可以加起來,儘管最好是調節預期(閱讀更多關於出售書籍電影版權的例子 )。 費率取決於授予的權利,但一般而言,作者應該獲得至少50%的分許可權利。 請注意,一個文學代理人可能能夠談判更好的條款或保留您的樣板合同授予的某些附屬權利。
免責聲明:您不應該將此文章視為法律建議的替代品。 在談判書籍合同時,應尋求文學代理人或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