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法醫科學的早期歷史

科學原理在犯罪學中的運用淵源與歷史

今天,“取證”一詞已經成為犯罪和犯罪現場調查的代名詞。 立即召喚犯罪實驗室,紫外線燈和高科技電腦的圖像,像CSI這樣的流行犯罪節目已經引起對法醫科學領域的更多關注。 他們還對法醫職業產生了新的興趣。

“法醫”一詞來自拉丁文,僅僅意味著與法律有關。

因此,與法律系統有任何联系的任何學科實際上都是法醫學。 這就是為什麼犯罪學領域有這麼多職稱的人,比如法醫心理學家,都是在這個術語之前。

關於法醫學,這個術語現在通常被理解為指將科學原理應用於法律問題。 總之,這意味著用科學解決犯罪問題。

新紀律

正如法醫科學所看到的那樣,根深蒂固到我們的刑事司法系統中,事實上這是一個相對較新的內容,即使考慮到現代犯罪學的年輕歷史。

在羅馬的時候

我們所知道的法醫學最早的根源可以在古希臘和羅馬社會中找到。 這些西方文明帶來了醫學領域和藥理學的巨大進步。 有關各種毒素的生產,使用和症狀方面的廣泛知識,使之有可能確定它們在以前未被發現的謀殺案中的使用。

Et Tu Brute? 第一次屍檢

在公元前44年,羅馬醫生Antistius檢查了最近被殺死的凱撒大帝的屍體,並確定,儘管獨裁者被刺傷了23次,但只有一個穿過他胸部的傷口造成了他的實際死亡。 這被廣泛認為是第一次記錄屍檢。

第一個天真項目案例?

由於羅馬模式是我們今天的法院和法律體系的基礎,因此它也為我們在檢驗證據時運用科學原理的興趣提供了先決條件。 在公元一世紀,羅馬的演說家和法學家昆蒂利安能夠證明,在謀殺現場留下血蹟的手印是為了誣陷被告,一個無辜的瞎子,因為他母親的謀殺。 隨著西方羅馬帝國的衰落,法醫科學在下一個千年中仍然停滯不前,犯罪學和刑事司法的應用。

病理學的開始

在十三世紀的中國,出版了“段錯瑜”這本書,並被認為是第一個已知的病理學指南。 除其他外,該作品描述瞭如何確定受害者是否被淹死或被勒死作為死亡原因。 它還詳細說明了犯罪調查人員如何通過檢查屍體以及如何確定死亡是偶然還是謀殺來確定用於謀殺的刀片類型。

科學進展

從十七世紀開始,隨著啟蒙時代的開始,科學和社會良知的進步使得法庭科學領域得到了各種活化。

在幾乎所有的犯罪或其他方面的調查中,對科學方法的應用都有了新的認識,因此需要新的手段來發現和解決犯罪。

十八世紀和十九世紀發生了一系列事件,這些事件都是利用科學證據來解決犯罪和贏得定罪。 證據技術包括將用於手槍芯片的碎紙連接到嫌疑人口袋中匹配的撕裂紙片,以及將衣物纖維,穀物和腳印與嫌疑人發現的謀殺一名年輕女子的人相匹配。

指紋

儘管如此,法醫學最大的飛躍可能是1880年,亨利福爾茲和威廉詹姆斯赫歇爾的作品發表於1880年,他在科學雜誌“自然”上發表了一篇研究報告,詳細描述了人類指紋對個人來說是獨一無二的,而且沒有兩套相同。

這項研究獲得了巨大的專業支持,並在法院系統中被接受為事實,為廣泛使用已經成為刑事司法領域中的支柱的識別技術鋪平了道路,這一技術已有一個多世紀的歷史。

一個年輕而豐富的歷史

雖然它是一門較新的學科,但法醫學有著豐富的歷史和更加豐富的未來。 隨著技術進步似乎每天都在進行,法醫科學事業是一種將公眾的好奇心結合到公務員心中的完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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