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些戰區中收到的收入不包括在應納稅所得額內。
(注意:這僅適用於聯邦所得稅預扣稅(FITW),軍人仍需繳納社會保險稅和醫療保險稅,不論是否徵稅都取決於個人國家。
對於入伍成員來說,這種排除是無限的,並且限於軍官和準尉的最高入伍人數。 如果你在戰鬥區花了一個符合資格的日子,你整個月的薪水就不包括在應納稅收入中,你在該月的戰鬥工資中得到225美元。
如果在以前規定的限制範圍內並且在戰鬥區服務的同一個月內獲得獎金和特殊付款,則也不包括在應納稅所得額內。 例如,如果成員在戰鬥區內服務的成員在同一個月內重新入伍,那麼入伍的重新入場獎金將從稅收中排除。
由於對入伍成員排除的金額沒有限制,整個重新入場獎金將被排除。
再舉一個例子,官員的航班工資也不包括在應納稅所得額內,但僅限於基本工資和航班工資不超過最高限額的工資。
除了即將發生的危險支付(戰鬥支付)和免稅外,一些地區還有資格獲得特殊的月度津貼,稱為“艱苦性工資”。 有家屬的軍人在每次離家時(由於軍事命令)30天或更長時間的情況下,還可獲得每月250美元的“ 家庭分離津貼 ”(FSA)。
最後,作戰區域的成員有權將高達每年10,000美元(每年)的工資和津貼存入特別的儲蓄帳戶 ,每年支付10%的利息。 這個計劃是在越南時期建立的,然後在越南戰爭結束時逐步取消。
然而,它在海灣戰爭期間於1991年復活,並且該計劃今天仍然存在。 除了下面列出的戰區外,駐紮在哈薩克斯坦和土庫曼斯坦的人員如果支持在阿富汗的作戰行動,則有資格使用該計劃。 以下是目前指定的戰區:
國家
- 阿富汗
- 安哥拉(定於07年11月從名單中刪除)。
- 巴林
- 波斯尼亞 - 黑塞哥維那(定於2007年11月從名單中刪除)。
- 克羅地亞(計劃於07年11月從名單中刪除)。
- 格魯吉亞(定於07年11月從名單中刪除)。
- 伊拉克
- 科威特
- 吉爾吉斯斯坦
- 馬其頓(計劃於07年11月從名單中刪除)。
- 黑山
- 阿曼
- 巴基斯坦
- 菲律賓
- 卡塔爾
- 沙特阿拉伯
- 塞拉利昂(計劃於07年11月從名單中刪除)。
- 塞爾維亞(包括科索沃)
- 塔吉克斯坦
- 土耳其(在某些情況下)
-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 烏茲別克斯坦
- 也門
海域
- 波斯灣
- 紅海
- 阿曼灣
- 阿拉伯海(北緯10度,西經68度E)。
- 亞丁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