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限制條款限制?
規定期限是為了讓一個人無法在辦公室生活,所以不同的人可以服務。
任期限制的支持者指出國會終身成員作為為什麼選擇任期限制優於無期限的例子。 國會成員面臨很少的連任競爭,似乎認為限制支持者對選民沒有反應,容易受到腐敗的誘惑。
任期限制的反對者認為,任期限制迫使優秀的政治家選擇不好的,不必要的限制選民的選擇,並增加說客和官僚的力量。 任期限制也減少了當選官員可以建立的體制知識。 例如,一名限於兩年四年任期的民選官員無法確切知道為什麼十年前頒布的法律獲得通過。
術語限制的例子
- 美國憲法第22修正案限制總統任職10年。 該修正案於1951年獲得批准。富蘭克林·羅斯福是唯一擔任兩年以上四年任期的總統。 他在任職前已服務了12年多。
- 誰在布爾服務的古代雅典人一生只限於兩年一屆。 他們只能領導該理事機構一個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