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兒子可以免於戰爭嗎?

在電影“拯救大兵瑞恩”中,湯姆漢克斯飾演一名二戰軍隊負責人,負責拯救馬特達蒙的性格,這是一名私人三兄弟在戰爭中遇難的人。

雖然它是為了引人注目的戲劇而製作的,並且基於一個真實的故事,軍事的“獨生女孩”規則被廣泛誤解。 許多人認為,如果一名士兵(或水手,或海軍陸戰隊)是獨生子,他根本沒有資格被選中。

但事實並非如此。

倖存兒子供養的歷史

尼蘭兄弟悲傷的故事是“拯救大兵瑞恩”的真實靈感。 當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有三人在海外遇害時,第四人弗里茨尼蘭被送回美國完成服務。 後來才發現,尼蘭兄弟之一的愛德華相信死者沒有被殺害,而是被俘。

目前還沒有關於Niland家庭的正式法律。 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還有其他一些情況導致“倖存的兒子”政策變得更加普遍。 1944年,Borgstrom家族的四兄弟在戰鬥中喪生。他們的父母請求他們的第五個兒子解除服務,第六個兒子被免除了選秀權。

在兩個Butehorn兄弟在1944年和1945年被殺害後,戰爭部(當時已知)命令將第三個兒子送回家。

這些悲劇以及1941年朱諾號上所有五名沙利文兄弟的死亡,促使戰爭部門將獨家生存之子政策作為法律。

國防部(如今所知)指示保護家屬免受選秀或戰鬥服務的保護,於1948年成立。

自納入越南戰爭以來,它已經多次更新,不僅涵蓋了唯一倖存的兒子或女兒,還涵蓋了家庭中與戰鬥有關的任何兒子或女兒。

與戰鬥有關的死亡

聯邦法律允許有直系親屬(父親,母親,兄弟或姐妹)因服兵役而死亡或喪失100%身份的人的“ 平時 ”草案例外。 請注意,法律並不要求此人成為他們隊伍中的“最後”。 這項豁免僅適用於和平時期,不適用於國會宣布的戰爭期間或國家緊急情況。

此外,國防部確實允許一名直屬家庭成員因現役死亡,成為百分之百殘疾人或成為戰俘的軍事成員要求自願放棄 。 再次注意,該成員不必是“唯一的倖存者”。

這個方案也不適用於國會宣布的戰爭時期或國家緊急情況。 還要注意這是一個自願計劃,軍人必須申請。 在該家庭成員死亡後選擇參加或重新加入的任何軍事成員被視為已放棄其在該計劃下的身份。

美國軍方的每一個分支都有自己的規定,免除在戰場上服役的兒女。 這也是自願的,他們必須有一個直系親屬,他們已經死於現役,成為百分之百服務連接殘疾人,或者處於戰俘狀態。

僅僅作為“最後一條線”並不符合這種類型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