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陸軍高級單位獎

  • 01說明

    官方DOD圖形

    用於表示陸軍高級單位獎的陸軍高級單位獎徽章是1 7/16英寸寬,9/16英寸高。 色帶包含在1/16英寸寬的金框中,並帶有月桂葉。 絲帶有五個條紋。 第一個條紋是17/32英寸的猩紅色,其次是1/32英寸的黃色,中間的條紋是1/4英寸的綠色,其次是1/32英寸的黃色,接著是17/32英寸的猩紅色。 飄帶與標誌絲帶的圖案相同。

  • 02標準

    在和平時期,可以頒發高級單位獎,以表彰在特殊情況下執行困難和具有挑戰性的任務。 為了這個獎項的目的,和平時期被定義為“戰時或戰鬥獎勵在執行任務的地理區域內未被授權的任何時期”。 特殊定義為“當它們不代表單位通常履行其平時任務或可能合理預期執行的正常日常情況時”。 該單位必須表現出如此卓越的奉獻精神以及卓越的特殊難度任務,才能與其他具有相似任務的單位區分開來。 高級單位獎可頒發給具有人道主義特徵的行動。

    根據TDA組織的TOE和類似組織組織的營級別規模較小或可比較的單位有資格獲得陸軍高級單位獎。 通常,總部類型的單位不會有資格獲得該獎項。 很少有一個大於一個營的單位符合授予這種裝飾的資格。

  • 03背景

    作為1980年陸軍凝聚力和穩定性研究(ARCOST)的一部分,1981年3月18日向陸軍主要指揮部(MACOM)發送了執行陸軍高級單位獎的計劃。該提案得到以下事實的支持:當時的陸軍單元獎只授予戰鬥服務。 即使所有MACOM和大多數陸軍工作人員都支持該提案,該獎項仍未獲得批准。

    1984年,軍隊副參謀長提出了和平時期單位獎,並提交批准。 1985年4月,陸軍部長(SECARMY)批准陸軍高級單位獎,因為“在具有國家利益的特殊情況下執行獨特困難和具有挑戰性的任務。”但是,現在只有一個獎項獲得批准標準。 去了第502空軍第502步兵營的第3d營。 在紐芬蘭省甘德省發生飛機墜毀事件中遇難的248名士兵中,將近200名士兵從該營出發,並於1985年12月在回國的途中,在西奈沙漠的多國部隊和觀察員任職。 SECARMY在1986年7月修改了標準,刪除了“獨特”和“國家利益”等字樣。

  • 04背景“cont”

    副總長(TAG)在1991年9月17日向陸軍部長提交的一份備忘錄中要求所有陸軍高級單位獎獲得者佩戴的胸章。該建議是在頒發給單位有大量的平民被分配,這些人沒有因其努力而得到承認。 陸軍部長於1991年12月12日批准了這項提議,從而允許向軍事和文職人員發放標誌。

    這一改變使得軍事人員和文職人員都可以獲得標誌。 陸軍部長於1991年12月12日批准了這項建議。

    該獎勵單位的所有成員均被批准佩戴陸軍高級單位獎的徽章。 標誌被認為是與引用行為有關的人的個人裝飾,並且如果他們繼續成為單位的成員,則會被批准佩戴。 其他與該單位一起服役的人員也被批准佩戴該標誌以表明該單位是陸軍高級單位獎的獲得者。

    軍隊獎勵和裝飾根據陸軍規則600-8-22中的指導被批准。 陸軍條例670-1規定了軍隊獎勵和裝飾的正確佩戴規則。 在AR 840-10中可以找到關於在貴賓和旗幟上顯示單位獎勵和彩帶供應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