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軍人入伍和重新入伍獎金?

軍人如何用招募獎金吸引新兵

美國的軍隊服務使用徵募獎金來吸引新兵進入新招募的志願者短缺的崗位。 一般來說,這些都是設定現金金額,以換取同意在特定軍事專業服務四至六年。 陸軍還為一些兩年和三年的徵募提供獎金。

用獎金吸引新軍人

可能有幾個原因可能導致該服務在吸引新兵進入某些軍事專業時可能會遇到問題。

其中最常見的兩種是該職位具有非常高的資質標準和/或該職位聽起來不具吸引力。

入伍獎金通常在初次訓練完成後(基礎訓練和職業訓練)在抵達第一個工作地點時支付。 一些服務一次性支付全部獎金,而其他服務在抵達第一個工作地點時支付部分入伍獎金,並在定期支付時支付剩餘獎金。

如果新兵未能在他們同意的工作中完成他們的全部簽約入伍時間,他們必須在大多數情況下返還任何“未獲得獎金”的部分獎金。 例如,如果一個招聘人員在一個特定的工作崗位上工作四年,招聘獎金為8,000美元,並且在頭兩年後在醫學上不能勝任這項工作,他/她將不得不在第二個兩年內返還一半的獎金。

激勵獎金重新入伍

另一方面,重新徵兵獎勵用於吸引部隊重新參加軍隊正在經歷短缺的工作。一般來說,這是因為工作很困難或者沒有吸引力,或者工作需求旺盛平民就業市場。

重新徵募獎金是通過分配給“重新徵募區域”中特定工作的“乘數”來計算的。

例如,A區適用於服務時間少於6年的人員。 如果某個工作的A區的重新徵募獎金乘數為3,這意味著重新獲得服務時間少於6年的工作人員將其基本工資乘以3,然後再乘以他們重新入職的年數因為這將是他們的重新徵募獎金。

重新徵募獎金的50%通常在重新入伍時支付,其餘人在剩餘徵募期間以等額分期支付。 與徵募獎金一樣,如果會員在整個重新入伍期間沒有繼續工作,他們必須償還他們已經收到的獎金的“不勞而獲”部分。

除了一個例外,徵募獎金和重新徵用獎金都是應納稅所得額。 如果您重新加入戰鬥區並有資格獲得重新徵募獎金,則整個獎金金額均可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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