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條敵方面前的不端行為
很少有人會被指控第99條,事實上,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只有少數人被指控發生了近500起案件。 因為他被放棄在阿富汗的職位而被塔利班俘虜,因此博伊貝格達爾是最近一次被指控犯第99條的罪名。 他很可能不會收到Desertion指控( 第85條 ),這是自2001年以來陸軍起訴1900多起違規行為的一種較常見的違規行為。 第99條第899款的內容如下: “任何在敵人面前或在敵人面前的武裝部隊成員 - (1)逃跑; (2)可恥地放棄,投降或交出其有義務捍衛的任何指揮,單位,地點或軍事財產; (3)通過不服從,忽視或蓄意的不當行為危及任何此類指揮,單位,地點或軍事財產的安全; (4)丟棄他的武器或彈藥; (五)犯懦弱行為; (6)退出掠奪或掠奪的義務地點; (7)在武裝部隊控制的任何指揮,單位或地點造成虛假警報; (8)故意不盡全力遇到,參與,俘獲或摧毀敵方軍隊,戰鬥人員,船隻,飛機或任何其他物品,以致遭遇,參與,俘獲或摧毀其職責; 要么 (9)在戰鬥中,對屬於美國的武裝部隊或其盟國的任何部隊,戰鬥員,船隻或飛機提供一切切實可行的救濟和援助; 將受到死刑或軍事法庭可能指示的其他懲罰的懲罰。“ 次要罪行包括在內。 (1) 逃跑。 (a) 第85條 -意圖避免危險或重要的服務 (b) 第86條 -無權無據; 從指定的地點出發 (c) 第80條 -企圖 (2) 羞辱地放棄,放棄或提出指令。 第80條 -嘗試 (三) 危害指揮,部隊,地點,船舶或者軍事財產的安全。 (a) 通過不服從命令。 第九十二條 - 不服從合法秩序 (b) 第80條 -企圖 (4) 丟棄武器或彈藥。 (a) 第108條 -美國的軍事財產 - 損失,損壞,破壞或錯誤處置。 (b) 第80條 -企圖 (5) 懦弱行為。 (a) 第85條 -意圖避免危險或重要的服務 (b) 第86條 -無權無據 (c)第99條 - 逃跑 (d) 第80條 -企圖 (6) Qu取掠奪或掠奪的地方。 (b) 第80條 -企圖 (7) 引起誤報。 第80條 -嘗試 (8) 有意無意地遇到敵人。 第80條 -嘗試 (9) 未能提供救濟和協助。 第80條 -嘗試 最大處罰。 根據第99條規定的所有罪行。死亡或軍事法庭可能指示的其他懲罰。 以上資料來源於Martial軍事手冊,2012年, ¶23.b。(2)(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