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MJ的懲罰性文章

第138-34條Pan賣

文本

第60段

分子

(1) 賣淫

(a)被告人與另一人而非被告人的配偶發生性關係;

(b)被告人是為了獲得金錢或其他補償而這樣做的;

(c)這種行為是錯誤的; 和

(d)在這種情況下,被告的行為是為了損害武裝部隊的良好秩序和紀律,或者是使武裝部隊蒙受恥辱的性質。

注:2005年10月14日,喬治布什總統通過第12473號行政令增加了以下第(2)款:

(2)光顧妓女

(a)被告人與另一人而非被告人的配偶發生性關係;

(b)被告強迫,誘使,誘惑或促使該人進行性交行為以換取金錢或其他賠償(注:如果該行為在2007年10月1日或之後“被強制”,則該罪行將根據新的第120條收取費用)。 和

(c)這種行為是錯誤的; (d)在這種情況下,被告的行為是為了損害武裝部隊的良好秩序和紀律,或者是使武裝部隊蒙受恥辱的性質。“

(3)通過強迫,引誘,誘惑或促成賣淫行為來闖入。 注意:2007年10月1日或之後實施的本款下的犯罪將根據新的第120條收取。

(a)被告人強迫,誘使,誘使或促使某人進行性交行為,聘用並獎勵被告人指示該人;

(b)這種引人注目,引誘,誘惑或採購是不法的; (c)在這種情況下,被告人的行為是為了損害武裝部隊的良好秩序和紀律,或者是使武裝部隊蒙受恥辱的性質。

(4)安排或接受安排性交或雞奸的考慮。

(a)被告安排或收到安排某人與他人進行性交或雞奸的有價財物 ;

(b)安排(並收到對價)是錯誤的; (c)在這種情況下,被告人的行為是為了損害武裝部隊的良好秩序和紀律,或者是使武裝部隊蒙受恥辱的性質。

說明

賣淫可能由男性或女性實施。 第b(1)款不包括雞姦或賠償雞姦。 根據第51款,雞姦可能會被起訴。 雞姦是為了金錢或補償的證據可能是一個加劇的問題。

次要罪行包括在內

第80條 -嘗試

最大處罰

(1)賣淫和光顧妓女。 罰款罰款,沒收所有工資和津貼,以及禁閉1年。

(2)徘徊。 不當罰款,沒收所有工資和津貼,並禁閉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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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料來自“軍事法庭手冊”,2002年,第4章,第97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