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軍事:誡命信

有幾種非懲罰性的軍事紀律措施

除了軍事司法統一法規定的更嚴格的紀律工具之外,指揮官和監督員還有各種各樣的管理工具來幫助他們糾正不恰當的行為 。 諮詢,告誡,訓斥和額外訓練是一種工具,它們在獲得單位指揮官的地位和權威的同時,通常會被委派到監管層面。

這種行政行為有時被稱為“非懲罰性措施”。 鼓勵使用非懲罰性措施,並在一定程度上在“軍事法庭手冊”RCM 306(c)(2)中定義,

“行政行動除了根據本規則採取的其他行動(例如,NJP,軍事法庭)外,指揮官可以採取​​或啟動行政行動,但須遵守局長的規定。行政行為包括糾正措施,如諮詢,訓誡,譴責,勸誡,不贊成,批評,譴責,責備,責備,額外的軍事教育或行政扣留特權,或上述任何組合。

作為軍事紀律諮詢

在軍隊中,諮詢可以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可以是口頭的或書面的。 大多數軍人可能每天都有一次或多次提供諮詢。

然而,當大多數軍人想到諮詢時,他們通常會想到更正式的書面諮詢。 有些分支機構有預先印製的表格來記錄諮詢會議,但許多主管人員更願意通過書面信函記錄諮詢會議。

雖然單一諮詢會議的效果並不是那麼重要,但應該意識到,可以在以後使用記錄不當行為的諮詢 - 例如,支持行政降級行動或行政分居,或者證明降低理由績效評估。

軍事訓誡和譴責

警告和譴責之間的唯一區別是程度。 譴責比勸誡更嚴厲。 就諮詢而言,勸誡和譴責可以是口頭的或書面的。

與諮詢不同,告誡和譴責是指責,意味著一個人做錯了什麼。 告誡和譴責記錄可以提交,並在以後用於證明更嚴肅的措施,如非司法懲罰措施,行政降級和行政分離。

在對諮詢,告誡和譴責作出書面回應時,應該非常小心,因為任何回應都將成為書面記錄的一部分。 拒絕簽署諮詢,告誡和譴責也是如此。

軍事訓練中的額外軍事訓練

術語額外軍事指令 (EMI)用於描述為了通過執行指定任務糾正這些缺陷而將一些額外任務分配給正在表現出行為或性能缺陷的服務成員的做法。

通常這些任務是在正常工作之外執行的。 由於這種領導技巧比非懲罰性譴責更嚴厲,因此法律對指揮官在這方面的自由裁量權設置了一些重大限制。

授權在工作時間內執行EMI的權限不限於任何特定級別或費率,而是隸屬於官員,NCO和小型官員的權力的固有部分。 在工作時間之後分配EMI的權力歸屬於指揮官員或主管人員,但可以委派給官員,小職員和非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