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法

特殊教育法 - 實踐描述

特殊教育法是教育法的一個不斷增長的子專業,它在國家教育體系的範圍內處理殘疾兒童的權利。 據殘疾統計中心稱,美國有600萬兒童殘疾,而且這個數字還在增長。 隨著兒童殘疾問題的增加, 特殊教育法領域已經擴大到解決殘疾兒童的教育需求。

諸如“殘疾人教育法”(IDEA),“家庭教育權利和隱私法案”(FERPA)和“不讓任何孩子掉隊”(NCLB)等立法強制各州提供免費和適當的公共教育,以確保所有學生享有平等機會。 IDEA為殘疾學生提供“免費和適當的公共教育”的法律框架。 這個聯邦法規以及相關的州法令和法規確保殘疾兒童接受與非殘疾同齡人相同的教育。 個性化教育計劃(IEP) - 專門針對兒童需求量身定制的專門教育計劃 - 通常旨在讓殘疾兒童在盡可能限制性的環境中接受免費和適當的公共教育。

特殊教育法 - 工作職責

特殊教育律師的工作涵蓋了從基本行政訴訟到復雜的州和聯邦訴訟的整個訴訟範圍。

在原告方面,特殊教育律師和律師助理協助滿足兒童的教育需要並保護他們的憲法權利。 律師和律師助理經常擔任辯護律師,代表家長參加正當程序聽證會和IEP(個人教育計劃)聽證會,與客戶會面,並向當地服務提供商,評估人員,心理學家和其他專業人員推薦。

他們必須了解可用的教育選擇並熟悉IEP問題,殘疾,紀律問題和行為支持。

在辯護方面,特殊教育律師代表學區,學校董事會,教師,行政人員和其他學校僱員捍衛各種要求。 律師會見教師,工會代表和學校工作人員; 收集記錄; 作為地區,律師,客戶和專家之間的聯絡人; 起草合同,政策和法律文件; 並在正當程序聽證會和審判中代表客戶。 特殊教育法辯護方的律師也可能出現在學校董事會聽證會或立法委員會之前,請求改變學校政策。

為什麼特殊教育法在成長?

全國兒童殘疾人的增加推動了特殊教育法的發展。 “ 華盛頓郵報”報導,每十名美國兒童和青少年中就有一人(520萬人)患有身體或精神殘疾,這反映出過去十年中該國殘疾青年的急劇增長。 特別是近年來診斷為自閉症,哮喘和學習障礙的兒童人數有所增加。

兒童殘疾增加的原因包括對“殘疾”的定義擴大,兒童肥胖率上升以及醫療保健進步,可以挽救更多的嬰兒出生體重低,唐氏綜合症和脊髓損傷。

打破特殊教育法

特殊教育倡導, 無償和殘疾相關組織的志願服務可以幫助您打入特殊教育法領域。 通過這樣的工作,你可以在教育法專業接觸,學習特殊教育法的獨特術語和程序規則,並獲得寶貴的經驗。 關於殘疾的一般知識以及特殊教育法律的法律和立法框架也可以為您提供就業優勢。 學士或碩士學位可以是有益的,但不是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