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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和醫療保險假(FMLI)或家庭法的細節

這是家庭和醫療保險假(FMLI)或家庭法的獨家新聞。

它是誰的

“家庭法”適用於在公共或私營部門工作的全職,兼職或自僱人士。 它將涵蓋生育或收養新生兒的工作人員,必須照顧患有嚴重疾病或患有自身疾病的直系親屬的人。

它是關於什麼的

參議員Kirsten Gillibrand(D-NY)和代表Rosa DeLauro(D-CT)提出了一項每年支付12週付費家庭和醫療假的保險計劃。

員工有資格獲得相當於其典型月工資66%的福利,每月最高限額為每週1,000美元。 只要員工在90天內填寫了FMLI申請表,並根據“社會保險法”為殘疾保險保險提供保險,並且已被雇用一年,該月付款將從月初開始每個月發送一次。

雇主和僱員每週將為他們提供一小部分薪水。 員工貢獻的金額已在以下幾個示例中細分:

雇主將為此保險計劃繳納稅款。

此保險計劃的管理將由社會保障管理辦公室管理。

它已經提供

全球有178個國家提供某種形式的帶薪家庭假。

不幸的是,美國是唯一提供帶薪產假的工業化國家。

儘管有幾個州提供了帶薪家庭假,並且他們是加利福尼亞州,新澤西州和羅得島州。 “家庭法”與這些州提供的計劃不同,但從這些州遵循的政策中學到了很多東西(對他們來說是這樣!)。

提案時

該法案於2013年12月12日推出,其現狀是“引入”。

根據govtrack.org,該家庭法法案於2015年春季被分配給國會委員會,在向國會和參議院提交法案之前予以考慮。

為什麼這項法案很重要

只有12%的美國員工可以享受全薪家庭假。 這並不能阻止一些人接受它,因為,誰不想花時間與他們的新生兒在一起。 誰可以拒絕照顧生病的母親或父親? 因此,儘管大多數人認為這是值得犧牲的,但工人們卻失去了錢並遭受了損失 美國進步指出,在12週內損失的工資為9,316美元。

這項法案很重要,還有很多其他原因,他們將在下一篇文章中介紹。

FAMILY法案不應與FMLA混淆

一項在20年前通過的法案,1993年的家庭和醫療休假法或1993年的FMLA法案,該法為員工提供了12週的無薪假,以便從重病中恢復過來,照顧新生兒或護理重病配偶,父母或子女,但該員工必須在上一年工作了12個月,工作了1,250小時以上。

該法律僅適用於擁有50名或以上員工或距離工作場所75英里以內的公司。

許多員工不受此限製或無法承擔無薪假期。

還有2013年的“家庭法”,旨在為與體外受精和生育保存相關的實付費用創建稅收抵免。 它有相同的標題,但FMLI的暱稱是FAMILY Act。

想要採取行動?

如果您覺得被迫採取行動,請填寫此請願書“工作父母應得帶薪家庭假!” 由“工作母親”雜誌和國家婦女與家庭合作組織贊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