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服務獎章

  • 01說明

    “功勳獎章”是一枚直徑1½英寸的銅牌,由六條從五角星頭三個頂點向外擴展而成的銅牌組成。 明星中有兩顆刻有邊緣的小星星。 站在明星底部向上彎曲的月桂樹的兩個分支上,是一隻翅膀升起的鷹。 一條絲帶連接鷹的腳之間的月桂樹。 在背面環繞的是題詞“美利堅合眾國”和“功勳服務”。

  • 02絲帶

    榮譽獎章勳章有五條紋,寬度為1 3/8英寸。 第一個條紋是Crimson的1/8英寸,第二個是白色的1/4英寸,中間是5/8英寸的Crimson,其次是¼英寸和白色,最後是1/8英寸的Crimson。

  • 03標準

    授予立功勳章的正當理由的行為或服務必須等同於授予優異軍團所必需的行為或服務,只在履行較小程度的義務時履行,但仍負有重大責任。 它授予美國武裝部隊的一名軍人,因其在1969年1月16日以後在美國的傑出非戰鬥功績或服務而與其同志分開。

  • 04背景

    1968年2月5日至6日,在三部門獎頒獎大會上,舉行了一次關於需要另一項有功的獎勵的論述,該獎項將適當承認非戰鬥成就或服務等同於銅星獎章的戰鬥成就或服務。 人們認為, 優異軍團曾經被用得更多,以此來紀念比優異軍團標準更低的標準,但比獎章所需的標準還要多。

    1968年4月,擬議的行政命令已準備好並送交軍事部門批准。 一個名字將由國防部長設立的一個特設委員會選出。 1968年11月8日,委員會一致通過了“榮譽獎章”的名稱。約翰遜總統於1969年1月16日頒布的第11448號行政命令認可了榮譽獎章。 根據1981年7月2日第12312號行政令第12312號,裡根總統修訂了命令,批准頒發榮譽服務勳章,以獎勵友好外國武裝部隊的服務人員。

    The Institute of Heraldry的Jay Morris先生設計了由委員會於1969年3月20日批准的裝飾。 用於色帶設計和優異軍團的相似顏色準確地顯示了兩個獎項之間的相似性。 鷹,作為國家的象徵,站在月桂枝上代表成就。 明星代表軍人服役,從中射出的光芒象徵著人們通過優良服務實現的持續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