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第4類刑事犯罪

AFRS第36-2001號指令“ 空軍招募”將下列罪行列為第4類道德罪。 這個清單只是一個指南。 空軍將考慮違反類似性質或嚴重性作為第4類罪行。 如有疑問,空軍將考慮當地法律允許將少於4個月的監禁作為第4類罪行的任何犯罪行為。 在過去3年內對任何所列犯罪行為進行兩次定罪或不利裁決,或終身有3次以上定罪,均不符合入境空軍的資格。

豁免審批機關是招募中隊指揮官。

注意:這些違規行為被視為與交通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