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賣自己的書,你需要知道什麼
收集和減免書本上適當的銷售稅是一項嚴重的商業行為,許多州(和國家)都對網絡零售商進行了打擊,這些零售商有時會規避稅收規定。
根據國家情況,作者將自己的書籍直接出售給讀者可能有義務收取銷售稅並將稅款免匯給其國家稅務機關,也可能是州外機關,具體取決於您的業務地點。
如果您是自己出版的作者,出售您自己的書籍,您需要知道以下內容:
銷售稅徵收法律因國家不同而不同
如果您打算以任何身份出售您自己的書籍 - 在書展 ,貿易展覽, 關閉您的作者網站等 - 您需要熟悉適用於您的什麼規則和規定以及您將出售書籍的位置。
例如,紐約州要求幾乎每個銷售應稅,有形個人財產或應稅服務的人(即使您在家中銷售)都必須在開始業務之前向稅務部門註冊。
然而,紐約州確實對其“臨時銷售”,偶爾或孤立的銷售情況作了例外。 在那裡,如果您一般不從事向消費者出售書籍的業務,每年出售您的書籍一年或三年以內,並且銷售額低於600美元,則您可免於收取和減免銷售稅。
因此,如果您在布魯克林書展期間出售您的圖書一天並且只需支付250美元,則您不必繳納稅款。 如果您賺取1,000美元,則您需支付超過600美元或400美元的銷售稅。 如果您在長達四天的不同紐約展會上出售您的圖書,則有義務在第四天收取並減免銷售稅。
當然,還有一個表格可以做到這一點!
徵收稅收 - 一般準則
無論您處於何種狀態,以下是一些收稅通用準則:
- 評估您銷售自己產品的潛力。 你會參加貿易展嗎? 在演講活動或簽約時賣書嗎? 您是否通過互聯網將您的圖書直接銷售(並運送)給消費者? 請注意,如果您通過貿易展會上的經銷商或互聯網零售實體(如Amazon.com或bn.com)或作為零售實體的發布服務(如Blurb或Lulu)出售自己出版的圖書, com),銷售的零售實體負責收取銷售稅。
- 調查國家/地方徵收和減免銷售稅的規定。 如果您參加活動並直接在其他地點出售您的圖書,這也適用。 請務必了解您負責收取哪些銷售稅,或讓供應商為您出售書籍並妥善保管。 請向您的會計師和州稅務和財政部門(或您的同等政府機構)以及您打算開展業務的任何州或國家查詢。 這些州的許多機構都有健全和信息豐富的網站。
- 如有必要,請向州稅務委員會登記適當的文書工作,以成為經批准的稅收徵收供應商(在紐約州,您將註冊獲得所謂的銷售稅授權證書)
- 確保在您出售圖書時收取正確的銷售稅金額,記錄交易記錄並為圖書買家提供收據,表明他或她支付的銷售稅金額。
- 及時將徵收的銷售稅匯給適當的稅務機關。 (例如,一些州要求企業按季度匯稅;在上述“休閒銷售”示例中,紐約州要求稅收在20天內匯出)。
- 請務必及時了解稅務規則的變化 ,因為它們確實會改變。
要獲得書籍作者更有用的稅務信息,請了解您的書籍撰寫是出於稅收目的的業務還是業餘愛好,以及書籍作者應該採取哪種稅收減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