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執行官職業概況

法警是在法庭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執法人員。 法警主要負責維持法庭的秩序和安全,並協助法官有序進行審判。

法警工作職責

法警與各種法庭人員,政府工作人員和律師合作。 雖然他們的主要職責是維持秩序和提供安全保障,但他們的許多日常工作都是行政性的。

法警的工作職責可能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任務:

一般責任

預審職責

審判/法庭職責

教育/經驗

要成為執達主任,你應該擁有高中文憑或普通教育學位(GED)。 在2年或4年的大學,職業學校或警察學院進行補充培訓可以提高你的執業前景。

刑事司法執法或公民權利等領域的課程為作為法警的職業提供了良好的背景。 作為執法人員和/或與法院有關的經驗,往往需要有過往的經驗。 某些法院可能會對法警職位施加最小年齡(如21歲),並可能需要有效的州駕駛執照。 法警候選人的背景調查通常在出租前進行。

技能

為了協助法庭的順利運作,法警必須在法庭程序中彬彬有禮,合作和知情。 法警必須能夠讀寫簡單的指示,短信和備忘錄。 強大的公共關係和人際交往能力對於有效地向法官,陪審團,律師和公眾提供一對一和小組環境中的信息是十分必要的。 基本的數學技能,對細節的強烈關注以及團隊合作的能力也很重要。

法警也可能需要完成心肺復蘇和急救培訓。

就業展望

根據美國勞工統計局,美國勞工部“ 職業展望手冊” ,2010-11版,預計執達主任的就業機會預計將有利。 取代轉移到其他職業,退休或離開勞動力的執行官,以及不斷增加的就業需求,將產生職位空缺。

執達官員薪金

根據美國勞工統計局,美國勞工部職業展望手冊,2010-11版,2008年5月執行官的平均年薪為37820美元。中間50%的薪金在26,730美元至51,470美元之間。 最低10%的收入少於18,750美元,最高的10%收入超過61,500美元。 地方政府執法官的年薪中位數為32,69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