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法:第二部分

民事訴訟中的缺陷

民事訴訟是當今最熱門的法律實踐領域之一。 雖然媒體將訴訟描繪成快節奏和令人興奮的訴訟,但訴訟往往拖延多年,而且這項工作可能過於平淡乏味。

以下是在民事訴訟中工作的一些缺點。 關於訴訟就業的全貌,請閱讀本文的第一部分,其中討論了訴訟事業優點

訴訟可以重複

由於所有訴訟案件都遵循同一條基本路線,因此這項工作可能會變得單調和重複。 雖然許多訴訟任務(如客戶宣傳和審判證詞)都具有挑戰性和令人興奮的特點,但訴訟也涉及日常和重複的職責。 諸如常規研究和準備需求信,醫療年表,病例時間表,非聚會請求和沈積摘要等任務可能非常耗時,繁瑣而乏味。

訴訟可以快節奏

訴訟是潛在的期限和任務必須每天執行,所以你必須在快節奏,有時混亂的環境中茁壯成長。 提交截止日期和接受審判的訴訟將迫使您評估,確定優先順序並對多個優先事項進行調整,並列出可能顯得無休止的火災清單。 你必須是有組織的,有條不紊的,快速的學習者 ,並在壓力下工作,以在快節奏的訴訟環境中脫穎而出。

並不是每個客戶都是你喜歡的

讓我們面對現實吧,並不是每個客戶都是理想的客戶。 社會呈現了無數需要法律代表的個人,一些客戶比其他人更有趣,更有趣。 在你的訴訟生涯中,你將不可避免地處理案件並代表要求苛刻,困難或沒有反應的客戶參加試驗。

訴訟時間表很長

訴訟不是通向決議的明確途徑。 通常情況下,案件需要一到三年的時間才能獲得審判。 在此期間,客戶可能會變得不耐煩,無聊或沮喪。 客戶需要放心,並保證他們的案件正在進行,並且所有的期限和問題都在整個訴訟渠道中得到適當處理。

訴訟需要衝突

不是每個人都喜歡“國王的運動”。有些人不太適合在涉及兩方或多方之間衝突的地區工作。 由於訴訟總是涉及雙方,所以它本質上是對抗性的。 在某些情況下,反對的律師或客戶可能很難合作。 有些人更喜歡商業或交易工作而不是訴訟,因為它沒有衝突纏身。

原告方:有時候你輸了

在某些訴訟領域,如人身傷害產品責任家庭法和醫療事故等,律師常常按照意外收費標準工作。 在應急安排中,如果律師事務所在審判中達成或贏得裁決,則該律師事務所只能在案件中獲利。 在原告方的訴訟中工作的一個固有缺點是,你有時會失敗。

在長期結束的時候,您可以多次提起訴訟而無需賠償,這是可行的。

辯護方:計費配額

在原告工作的另一面,從防禦角度來看工作的人必須跟踪他們的所有計費時間並滿足每日,每月和每年的計費配額。 薪酬通常取決於您的可結算小時數。 記錄工作日的每一分鐘並記下預計的工作時間,特別是如果您由於疾病,FMLA離開或個人時間或如果您缺乏足夠的工作而離開辦公室很長時間,可能會產生很大的壓力以滿足您的配額。

長時間

截止日期和臨近試驗需要律師,律師助理和法律人員長時間工作。 在特定的一周內,這些小時數可能遠遠超過四十小時,包括晚上和周末在內的數週。

如果您有個人義務或預先計劃的假期,您可能需要重新安排這些假期以適應公司的試用日曆。 長時間工作可能會帶來沉重負擔,與個人活動產生衝突並妨礙工作與生活的平衡。

你必須開發一個厚厚的皮膚

快節奏的訴訟領域是壓力的溫床。 律師,律師助理和法律工作人員可能會變得激動,沮喪和活潑 ,這種壓力可能會在公司內部產生滴流效應。 除非有足夠的理由這樣做,否則你必鬚髮展一種厚厚的皮膚,不要與他人發生緊張的交流。 壓力和它產生的人類反應與領土一致。

結論

如果在閱讀這份利弊清單後,你認為訴訟可能不是適合你的職業道路,那麼也許你應該考慮房地產, 稅務 ,商業, 證券知識產權商業秘密法或其他法律領域屬於交易領域。 這些領域衝突較少,但仍然提供許多相同的利益,專業發展機會和與訴訟工作相關的職業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