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科學與法律的職業

生物技術越來越受到關注,日常生活中普遍使用生物技術產品,專利申請和知識產權(IP)侵權案件數量不斷增加,這對科學和技術背景的律師造成了極大的需求。 對於考慮替代生物技術職業的人來說,這兩門學科在學習過程中的結合幾乎可以保證畢業後的就業。

在最近對圭爾夫大學校友雜誌“Portico”的採訪中,專利律師Maria Granovsky將她在合法領域的第一位雇主Sterne Kessler,Goldstein&Fox(華盛頓特區)描述為“渴望有合作夥伴,爭論科學的優點“。 事實上,他們非常熱衷於支付她的學費去上法學院。

法律與科學的結合

就法律和科學背景的個人而言,工作機會包括作為技術專家(科學學位)或同事(兩個學位)的工作,處理知識產權案件,如專利,版權和商標糾紛。 這些案件可能代表已經擁有產品或版權的客戶開放,並有理由聲稱這些權利已被另一方侵犯。 其他時候,客戶可能需要提供保護,防止他們認為專利聲明無效的另一方提起的訴訟。

由於專利申請數量龐大,研究人員和監管機構難以跟踪每個發明的具體情況(並確保其獨特性),因此在建立知識產權所有權方面可能會出現許多複雜情況。

以前在文獻中已經描述的發明或者已經在市場上多年的發明不能獲得專利,但申請方或專利局可能不知道預先存在的產品。

那是律師被召入的時候; 審查事實,破譯法律術語,確定優先順序,並在法庭上捍衛他們的案件。 根據Granovsky的說法,律師事務所正在很難找到對這些高科技案例背後的技術有深入了解的個人。

科學,技術和法律委員會

美國國家科學院通過組建科學, 技術和法律委員會,認識到這兩種截然不同的學科趨同,以探索,討論和製定五大領域的政策:訴訟中的科學,聯邦信息政策/獲取研究數據,科學和國家安全,知識產權和保護人類參與環境研究。

根據學院的觀點,圍繞技術問題的法律案件的許多問題是這兩個傳統學科如何演變的關鍵區別。 法律的實踐是基於事實和有限的研究結果,努力解決根據科學可能沒有明確答案的問題。 傳統上,科學是一種分享信息的學科,是一種“擴大理解的開放式搜索,其真相”總是需要修改“。

擴大商業化和通過利潤回收生物技術投資和研究經費的需求導致了圍繞知識產權的法律問題侵入科學領域,獲取研究數據和利益衝突。 雖然科學過去可能沒有律師,但現在在環境科學,生物技術,遺傳學和醫學研究領域必須處理許多重要的生命倫理學問題。

任何一門學科的成功都取決於能否進行“實況調查”; 收集信息並有序地處理它。 兩者都需要大量的邏輯和對細節的關注。 因此,一個領域的優勢很容易應用於另一個領域。 綜合科學/法律學位為許多其他職業選擇提供必要的工具,如諮詢,企業管理和其他技術領域。

雖然這不是所有的魅力和法庭英雄。 像任何工作一樣,許多常規工作都涉及參加會議,看客戶,研究和閱讀,寫信和審查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但工作描述非常適合那些有興趣研究科學但在實驗室外尋找職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