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政府最常見的形式

城市可以組織的五種方式

市政府可能會採取幾種形式。 不管政府的形式如何,市政府都應該對公民作出回應。 一個城市所採用的政府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城市的規模。 城市規模越大,代表的決定越多,而不是整個人口。 下面將解釋最常見的城市政府形式。

議會經理

在美國,政府- 經理形式的政府是最常見的城市政府形式。

在這種形式的政府下,立法機構由當選官員組成,日常運作由專業管理人員處理。

市議會是聯邦和州法律允許的城市立法機構,採用法律和條例。 安理會成員由州和地方法律規定的城市公民選出。

市議會經理的政府形式也被稱為弱政府形式的政府,因為市長沒有市議會任何其他成員的權力。 根據當地法律,市長可能會被公民選為職位或可能由理事會成員選出。

城市經理是職業公共管理者,擔任該市官僚機構的首席執行官。 經理還參與了市議會作為集團首席顧問的決定。 經理提供的專業知識和洞察力表明,被選入市議會的普通公民不可能擁有。

一旦理事會做出決定,管理人員執行決定,不管他/她是否同意該決定。

強大的市長

在市長必須是州和國家層面的政治參與者的大型美國城市中,經常使用強大的市長形式的政府。 強大的市長城市與市議會相比具有多大的權力差異,但總的來說,強大的市長形式與美國聯邦政府在總統與國會之間的互動方麵類似。

市長是這座城市的首席執行官。 政府的理事會經理形式沒有城市管理者。 相反,市政部門負責人直接向市長匯報。

市議會擔任立法機關。 市長與市議會的互動取決於當地法律。 在一些城市,市長主持議會,而在其他城市,市長與官方議會的行動無關。 有些城市賦予市長對議會決議的否決權。

佣金

市議會擔任政府的立法和行政部門。 市部門負責人向委員會報告,而不是市長或經理。

鎮會議

在城鎮會議形式的政府中,城鎮所有公民每年至少聚集一次採納城市法律和政策。 在同一次會議上,選擇了一個公民或個人來運營城市運營。 這種形式的政府只適用於最小的城市。

代表鎮會議

一個有代表性的城市會議城市政府的職能與城鎮會議形式相同,只是城鎮居民選出一小部分人口參加會議。

不參加會議的公民仍可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