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競爭和不公平貿易行為
不公平競爭如何發生
根據布萊克法律詞典,這種欺騙行為通常由以下方式完成:
“...模仿或偽造物品的名稱,標題,尺寸,配色方案,圖案,形狀或特殊特性,也可以通過模仿包裝的形狀,顏色,標籤,包裝或一般外觀誤導廣大公眾或欺騙不願意購買的人“。
不正當競爭行為通常以欺騙,惡意,欺詐或壓迫為特徵。 他們被視為違反公共政策,因為他們傾向於不當地阻礙競爭。 制定了不公平的競爭法律來保護消費者和企業,並幫助防止非法商品銷售。
一些例子
- 商標侵權,例如在由競爭性飲料製造商製造的蘇打容器上使用可口可樂®商標。
- 虛假廣告,例如對藥物促進體重減輕的能力作出虛假聲明。
- 未經授權將某品牌商品替換為另一品牌商品,例如用低價手提包代替設計師手提包。
- 盜用商業秘密,如盜取競爭對手的軟飲料配方。
- 虛假地表示產品或服務,例如誇大軟件程序的拼寫檢查功能。
- 交易誹謗 ,例如傳播旨在損害或破壞企業聲譽的書面或口頭通訊。
其中一些,如對藥物的能力提出虛假聲明,在技術上屬於“不公平貿易行為”的保護範圍,這是不正當競爭法的組成部分。
州與聯邦法
在大多數情況下,州法院會處理不公平競爭問題。 在州法院提出的成功訴訟可能會導致金錢損害賠償令和/或針對繼續採取此類行為的有罪方的禁令。 然而,版權和商標受聯邦法律管轄,因此涉及這些方面的案件可能會被聯邦法院查找。
法律並不僅僅是保護企業,也不僅僅是大公司的領域。 小企業主也會受到傷害。 聯邦貿易委員會也可能在消費者受到傷害時參與其中,例如虛假廣告。
美國憲法在“商業條款”中支持不公平的競爭法。 該條款允許國會解決這些類型的欺詐行為。 “統一商業秘密法”也被許多國家採用來處理盜用商業秘密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