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的執法和司法委員會

約翰遜總統執法委員會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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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美國面臨著不公平的刑事司法系統,嚴厲警察手段和不斷增長的犯罪流行的驚人結合。 對此,林登約翰遜總統於1965年7月23日召集了一個特別執法委員會和司法部門。

該委員會由總統任命的19名男性和女性組成,63名全職工作人員和175名顧問。

在接下來的兩年中,該委員會開始了探索美國刑事司法系統各個方面的崇高和值得稱讚的任務,並於1967年發布了最終報告。 雄心勃勃的報告“自由社會中的犯罪挑戰”發布了七項目標和200多項具體建議。

數十年後,他們的發現仍然有效。 那麼他們不得不說什麼? 我們來看看他們確定的解決犯罪和維護自由的道路。

第一目標:預防犯罪

專員們明確表示,解決犯罪的第一個關鍵是首先努力防止犯罪。 他們拒絕了這樣一種觀念,即犯罪只是警察和法院的問題,並堅持認為整個社會起著無犯罪作用的關鍵作用。

他們強調家庭,學校體系,創造就業和諮詢的重要性,以培養良好調整和富有成效的社會成員。

他們還認識到,預防犯罪的關鍵部分是被逮捕的保證。 也就是說,一個人被感染的可能性越大,他們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小。 為此,他們建議實施計算機輔助指揮控制系統和預測性警務模式,以更好地分配人力。

第二個目標:處理違法者的新方法

在認識到一個人被監禁的潛在危害時,專員們建議尋找新的替代方法來處理一些犯罪分子。

他們鼓勵建立少年司法方案和官員 ,少年法院和包括使用法醫和犯罪心理學家的治療方案。 目標:鼓勵康復並減少累犯。

第三個目標:消除不公平

委員們意識到國家之間司法的不公平性,這降低了美國人對警察和刑事司法系統的信任。 他們提出了加快案件速度,減少案件數量,並尋找懲罰窮困者的保釋制度的建議。

他們還承認警察和他們服務社區之間的緊張關係,特別是在城市和貧窮社區。 為了緩解這種情況,他們建議社區關係項目建立夥伴關係,改善溝通和增加信任。

第四個目標:加強人員

委員們認識到在整個刑事司法系統中需要聰明,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員。

他們鼓勵各種方案鼓勵僱用和培養受過良好教育的警務人員,辦法是擺脫單一進入方案,任何符合最低限定警務人員條件的人都可以在同一級聘用。

相反,他們建議以層級為基礎的招聘制度,在這種制度下,官員獲得與經驗和教育相稱的薪水和薪水。 他們還建議各國建立警察標準和委員會來監督它們並規範職業化和培訓。

第五個目標:研究

委員們認識到有必要採取新的創新方式來應對犯罪,委員們建議為研究投入更多的資源。 具體而言,他們鼓勵刑事司法實體研究犯罪影響,各種懲罰對犯罪的影響,以及改進警務,法院和懲戒程序的方式。

第六個目標:金錢

控制犯罪是社區和政府的責任,但並不便宜。 專員們認為,政府應該投入更多資金來改善方案和提高警官和其他刑事司法專業人員的薪水

第七個目標:改變的責任

最後,該委員會堅持認為,刑事司法體系的變革責任屬於所有人。 個人公民,公司,大學,信仰組織和政府都在預防和處理社區犯罪方面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