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的代代特質和特徵如何影響工作場所
嬰兒潮一代
嬰兒潮出生於1946年至1964年。年齡最大的有7900萬嬰兒潮一代在2011年達到65歲,最小的將在2029年前到達那裡。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平均結婚年齡下降,兒童人數急劇增加,使得嬰兒潮一代比傳統主義者大得多。
方便的是,這次人口爆炸與戰後經濟繁榮( GI條例草案和消費者郊區的增長)相輔相成。
但在經濟繁榮的最初幾年,學校人滿為患,大學沒有足夠的席位,而且就業競爭激烈。 結果,年輕的嬰兒潮一代學會了爭奪資源和成功。
嬰兒潮一代的共同特徵
- 以工作為中心:嬰兒潮一代非常勤勞,並且受到職位,特權和聲望的驅使。 嬰兒潮一代喜歡漫長的工作週,並通過自己的專業成就來定義自己。 由於他們犧牲了很多才能找到自己職業生涯的位置,這位工作狂一代認為, X 世代和Y世代應該付出自己的代價並遵守過度勞累的文化。 嬰兒潮一代可能會批評年輕一代缺乏職業道德和對工作場所的承諾。
- 獨立:嬰兒潮一代有自信,獨立和自力更生。 這一代人在改革時代長大,相信他們能改變世界。 他們質疑已建立的權威體係並挑戰現狀。 在法律工作場所 ,嬰兒潮一代不怕對抗,並會毫不猶豫地挑戰既定的做法。
- 目標導向:隨著教育和財政機會比前幾代人增加 ,嬰兒潮一代以成就為導向,專注和專注於職業。 他們歡迎令人興奮的具有挑戰性的項目,並努力做出改變。
- 競爭力:由於嬰兒潮一代將工作和職位與自我價值等同起來,他們在工作場所頗具競爭力。 他們聰明,足智多謀,力爭取勝。 嬰兒潮一代相信層級結構和排名,並且可能很難適應工作場所的靈活性趨勢。 他們相信辦公室裡的“面對時間”,並可能讓年輕一代因為遠程工作而受到影響。
- 自我實現:由於嬰兒潮一代在大規模的中產階級富裕階段長大,他們有時間和精力進行自我實現,傳統主義者的整合和忠誠價值觀開始崩潰。 為嬰兒潮一代工作的人從穩定的源頭轉變為自我實現和自我表達的手段,緩和了傳統主義者對等級管理的熱愛,強調結構公平和機會均等。
嬰兒潮價值觀與倫理對法律工作場所的影響
嬰兒潮一代在擴張和變革的時代進入了法律界,帶來了他們長期以來的競爭和工作狂方式,並引入了他們對社會變革和自我表達的看法。
在法律公司,公司和其他合法雇主中,Boomers堅持提供一點反饋,並爭論年度標準化績效評估,以便為所有員工創造競爭環境。 隨著經濟的蓬勃發展,儘管仍需要艱苦的工作和大量的計費時間,但要提升到律師事務所的合作夥伴關係相對容易。 許多Boomer法律合夥人之間的笑話是,他們今天永遠無法成為合夥人,並且可能不會獲得甚至被聘為合夥人的證書。
在Boomer職業生涯的過程中,由於公共教育和蓬勃發展的經濟的擴張,公司的薪金和股本支出爆炸式增長,他們基本上避免了學生貸款和其他債務,使合作夥伴處於看似無止境擴張的金字塔頂端。
除了相對保守的公司背景之外,Boomers使用法律工作場所來爭取他們深深的信念,通過影響訴訟促進法院婦女和少數群體的權利。 婦女開始在法律工作場所(作為律師,而不是秘書)更頻繁地出現,開闢了機會,同時也創造了弗里森和衝突的領域。
隨著女性湧入工作場所,出生率大幅下降,導致嬰兒潮一代X-25%比嬰兒潮一代小。
隨著經濟增長放緩,X世代進入了工作崗位,對他們的“懶惰”價值觀產生了嘲笑和擔憂,而且一定程度的技術知識知道法律界從未見過。
這一代人群佔絕大多數律師事務所領導人,企業高管,高級律師助理和法律管理人員 。 到2010年,近70%的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是嬰兒潮一代。 然而,最老的嬰兒潮一代在2011年開始達到退休年齡。這為未來幾年前所未有的領導更替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