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
如果我被抓住了,我會繼續用一切手段抵制。 我會盡全力逃避並幫助他人逃離。 我不會接受敵人的假釋或特殊恩惠。
說明
俘獲的不幸並不能減輕武裝部隊成員繼續以所有可用手段抵抗敵方利用的責任。 與日內瓦公約相反,美國軍隊自1949年以來一直與之交戰的敵人將戰俘大院視為戰場的延伸。
戰俘必須為這個事實做好準備。
敵人利用各種手段來利用戰俘進行宣傳,或者無視日內瓦公約獲取軍事信息。 CoC要求對捕獲者的開採努力予以抵制。 過去,美國的敵人利用身心騷擾,普遍虐待,酷刑,醫療忽視和對戰俘的政治灌輸。
敵人試圖誘使戰俘接受沒有給予其他戰俘的特殊恩惠或特權,以換取敵人所期望的聲明或信息,或者戰俘不願逃跑。
戰俘不得以犧牲其他戰俘為代價來尋求特權或接受特殊待遇。
“日內瓦公約”承認,戰俘國家的條例可能會強制逃跑,戰俘可能試圖逃跑。 在高級軍人和戰俘組織的指導和監督下,戰俘必須隨時準備好利用逃生機會。
在共同拘留期間,必須考慮留守戰俘的福利。 一個戰俘必須“認為逃跑”,如果能夠這樣做就必須試圖逃跑,並且必須協助他人逃跑。
日內瓦公約授權僅在戰俘國家授權的範圍內釋放戰俘,並禁止強迫戰俘接受假釋。
假釋協議是一種承諾,即考慮到特殊特權,例如釋放囚禁或減少克制,POW使捕獲者能夠履行規定的條件,例如不攜帶武器或不逃避。 美國不授權任何兵役成員簽署或簽署任何此類假釋協議。
什麼軍人需要知道
具體來說,服務成員應該:
- 了解被囚禁是涉及持續控制的情況,可能試圖將戰俘用作軍事信息的來源,出於政治目的,並且作為政治灌輸的潛在對象。
- 熟悉“日內瓦公約”下的戰俘和俘虜的權利和義務,並且要知道,如果俘虜拒絕遵守日內瓦四公約的規定,抵抗的重要性就會增加。 請注意,CoC要求的抵制是針對俘獲者的剝削努力,因為這種努力違反了日內瓦公約。
- 了解超出上述確定的阻力,使得戰俘可能受到綁匪對違反秩序和紀律行為的懲罰。 戰俘的某些行動可被起訴為對拘留權的刑事犯罪。
- 熟悉和準備這樣的事實,即某些國家對1949年日內瓦第三公約第三十五條有關戰俘待遇的保留。 第85條規定,根據捕獲前發生的事實為犯罪分子提供保護。 了解來自對第85條持保留意見的國家的俘虜經常威脅使用其保留作為判定對方武裝部隊所有成員為“戰犯”的依據。 因此,戰俘可能會發現自己被指控為“戰犯”,僅僅是因為他們在被捕之前對這些國家發動了戰爭。 美國政府和其他大多數國家都不承認這一論點的有效性。
- 明白戰俘的成功逃脫會使敵人轉移可能會戰鬥的部隊,向美國提供關於敵人和其他俘虜戰俘的寶貴信息,並為武裝部隊的所有成員提供正面的榜樣。
- 了解早期逃跑的優點,地面部隊的成員通常是相對近乎友好的部隊。 對於所有被俘的個體而言,早期的逃跑嘗試利用了這樣一個事實,即最初的俘虜通常不是訓練有素的警衛,安全系統相對鬆懈,而且POW還沒有處於身體虛弱的狀態。
- 即使沒有明顯的逃生機會,也要理解儘早開始逃生計劃和繼續逃生計劃的重要性。 戰俘應該被動地收集關於綁匪的信息,設施及其安保人員的優勢和弱點,可能影響逃跑嘗試的周圍地形和條件以及可能支持逃生努力的營地內的物品和材料。 這種警惕性和持續的逃生計劃使得POW處於最佳位置,可以在逃生機會中利用,便利或提供幫助。
- 熟悉到達已建立的戰俘營後逃跑的複雜情況。 這些可能包括安全設施和經驗豐富的警衛系統,與友軍的距離增加,囚犯身體狀況下降,減少逃跑動機的心理因素(“鐵絲網綜合徵”)以及逃犯和敵人可能具有不同民族特徵。
- 理解美國軍方高級人員和戰俘組織在從已建立的戰俘營逃跑的指揮監督作用。
- 理解逃犯對其戰友的責任。
- 理解假釋的接受意味著戰俘同意不參與特定的行為,例如逃避或攜帶武器,以換取所述的特權,並且美國的政策禁止戰俘接受這種假釋。
- 理解對戰俘組織和士氣的影響,以及可能的法律後果,接受敵人的恩寵,從而獲得所有戰俘無法獲得的福利或特權。 這些福利和特權包括在釋放傷病員工或長期被囚禁的人員之前接受釋放。 特別優惠包括改善其他戰俘不能獲得的食物,娛樂和生活條件。
醫務人員和牧師的特殊規定
根據日內瓦公約,專門從事軍隊醫療服務的醫務人員和落入敵人手中的牧師是“留職人員”,不是戰俘。 日內瓦公約要求敵方允許這些人繼續履行醫療或宗教職責,最好是為自己國家的戰俘服務。 當這些“留職人員”的服務不再需要這些職責時,敵人有義務將他們歸還給自己的部隊。
落入敵人手中的軍隊醫務人員和牧師必須維護他們作為“留職人員”的權利,為戰俘的利益履行其醫療和宗教義務,並且必須抓住一切機會這樣做。
如果綁架者允許醫務人員和牧師為POW社區的福利履行其專業職能,則特殊範圍授權CoC下的這些人員,因為它適用於逃跑。
作為個人,只要敵人將他們視為“留職人員”,醫務人員和牧師就沒有義務逃脫或積極幫助他人逃跑。 美國自1949年日內瓦公約首次締結以來的經驗反映了美國人員對俘虜遵守這些規定的限制。 美國的醫療和牧師人員必須準備被視為其他戰俘。
如果綁架者不允許醫務人員和牧師履行其職業職能,那麼他們在所有其他戰俘中的職責與其在CoC下的職責相同。 在任何情況下,醫療人員和牧師都不得擅自裁定授予任何有損戰俘或美國利益的行為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