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免稅員工 - 定義和要求

請注意非豁免分類的新更改

非豁免僱員是由於履行職責類型,通常的決策權限和薪酬方式而受到所有“ 公平勞工標準法案”(FLSA)條款(包括支付加班費 )的僱員。 非豁免員工通常需要計算所有工作時間和小時數。

雇主必須在超時(一倍半)的工資水平上為超時工作的所有工作小時賠償非免稅員工。

由於2004年8月的FLSA和FairPay修訂優先於州法律,所有州都對加班時間有這樣的要求。

由於這些修改的加班規則已經簽署生效,因此對非豁免僱員的適當分類引起了很大的關注。 雖然許多免稅員工被重新分類為非豁免員工,但他們有獲得加班的能力,但其他人(如被視為非豁免員工的團隊領導)卻失去了新加入員工的加班工資資格。

非免稅就業的變化 - 再次

在可能生效或不可能的全面變革中,**美國勞工部新的加班規定將豁免加班的最低工資水平從目前的23,660美元改為50,440美元。

正如目前實施的那樣,為特定工作支付的工資不是工作是否符合加班工資的唯一定義。

考慮到工作的職責和責任,許多專業人員,行政人員和擁有管理職位的員工都不符合加班條件。

根據法律的變化,每個收入少於50,440美元的人都有資格獲得加班費,無論其職責如何。

新規則的支持者表示,新的門檻旨在保護工人不被雇主利用。 目前的門檻已經存在多年,太低,需要與生活費用掛鉤。

儘管總統奧巴馬監督勞工部門的這一變革目標是讓更多的人有資格獲得加班加點的時間,但新工資水平的落實對於不再是工業,過去的製造環境。

支持者認為,數百萬僱員現在將有資格獲得加班工資,並且雇主將被迫僱用更多的員工來完成工作。 我相信雇主會限制加班,法律會迫使他們處理工作場所的兩層社會制度。 陪審團不在乎這種變化是否會導致更多的僱員被雇用。

將發生的主要變化是許多工作場所近年來為員工提供的平等文化的打擊。 不管你如何看待這種情況,新的非豁免加班工資規則在工作場所創造了一個雙層社會。 現在支付工資並與所有其他受薪僱員同等和平等的員工現在需要計算幾小時並打出一個時鐘。

在美國的工作場所,小時工和受薪僱員之間一直存在分歧,工薪僱員享有其精英地位。 受薪或免稅的員工從未將工作時間計算在內,並負責在工作日之外的任何關心工作時間內完成他們認為合適的整個工作。

新獲得非豁免的員工將不再享有此類身份。 不想加班的雇主會要求這些員工參加某種形式的計時系統。

他們很可能會禁止他們晚上做電子郵件或在家工作,因為這些選擇只適合免除工作。 這與目前許多員工現在豁免的職位相比,這是一個巨大的變化。

偏遠地區工作和遠程辦公的工作場所,不願意支付加班費的雇主必須嚴格禁止新僱員每小時工作,甚至可能在家工作。

在客戶服務和技術支持部門,員工需要加班支付超過8小時的客戶對話。 這些只是考慮了新加班規則與員工關係的幾個例子。

目前作為非豁免員工工作的員工不會遇到任何變化。 目前豁免的員工將會受到新加班規則的最大影響。 在某些情況下,員工會欣賞新的加班工資。 我的懷疑是,大多數雇主會調整工作時間,而不是給員工加班。

這將對新員工的小時工的工作,目標的實現以及心理和自尊產生影響 - 儘管他們可能獲得更多的薪酬。

**根據人力資源管理協會的資料,“目前,加班規定將不會按計劃於2016年12月1日生效,但仍可能在晚些時候實施。雇主可能會繼續關注現有的加班規定,直至做出決定......

“初步禁令並不是永久性的,因為它只是保留了現行的加班規則 - 最後在2004年進行了更新 - 直到法院有機會審查該案件反對修改條例的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