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MJ:第120條:強姦和肉體知識
答: “任何受本章約束的人以武力進行性行為而未經同意,都會犯強姦罪,並將受到死刑或軍事法庭可能指示的其他懲罰的懲罰。”
B.任何受本章約束的人,在不構成強奸的情況下,與某人發生性行為 -
- 誰不是他或她的配偶; 和
- 誰沒有達到十六歲,犯有肉體知識,應受到軍事法庭的指導。
C.滲透無論如何輕微就足以完成上述任何一項犯罪。
在根據(b)款提出的檢控中,肯定性的答辯是 -
(d)項(1)項下的被告有責任根據優勢證據提出抗辯。
- 與被告人進行性交行為的人在被指控的罪行發生時已達到十二歲,
- 被告人有理由相信該人在指稱的罪行發生時已達到16歲。
分子
1. 強姦 。
- 被告犯有性行為; 和
- 性交的行為是通過武力和未經同意而進行的。
2. 肉體知識 。
- 被告人與某人發生性行為;
- 該人不是被告的配偶; 和
- 在性交時,該人不滿16歲。
說明
1. 強姦 。
- 進攻性質 。 強姦是一個人通過武力執行而未經受害者同意而進行的性交。 它可能會在任何年齡的受害者身上犯下。 任何滲透,無論輕微,都足以完成進攻。
- 力量和缺乏同意 。 對於這項罪行,強制和缺乏同意是必要的。 因此,如果受害人同意該行為,那不是強姦。 然而,缺乏同意不僅僅是缺乏默許。 如果擁有他或她的智力的受害者未能通過採取情況所要求的抵抗措施而缺乏合理表現的同意,則可以推斷受害者確實同意。 但是,如果抵抗力是徒勞的,抵抗力可以通過死亡威脅或巨大身體傷害來克服,或者受害者由於缺乏精神或身體能力而無法抗拒,那麼可能無法推測同意。 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同意,涉及滲透的力量就足夠了。 在確定受害者是否同意,或者他或她是因為對合理的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的恐懼而失敗或停止抵抗時,應考慮所有的周圍情況。 如果有實際的同意,雖然通過欺詐獲得,但這一行為不是強姦,但如果被告知道受害人的心智不健全或無意識到某種程度上使其無法給予同意,則該行為就是強姦。 同樣,這樣一個孩子默認這樣一個孩子,他或她不能理解該行為的性質,這不是同意。
- 受害者的性格。 見 Mil。 R. Evid。 412,涉及與被指控的強姦受害人性質有關的證據規則。
2. 肉體知識 。 “肉體知識”是在不構成強奸的情況下的性交,不是被告配偶的人,並且未滿16歲。 任何滲透,無論輕微,都足以完成進攻。 然而,被告人必須憑藉大量證據證明,在性交行為發生時,與被告人進行性交行為的人至少12歲,被告有理由相信這個人至少16歲。
一般罪行
1. 強姦 。
2. 肉體知識 。
- 第一百三十四條 - 與16歲以下的人不自由的行為或自由
- 第80條嘗試
最高處罰
- 強姦 。 死亡或軍事法庭可能指示的其他懲罰。
- 對犯罪時已達到12歲的兒童的肉體知識 。 罰款罰款,沒收所有工資和津貼,以及禁閉20年。
- 與犯罪時12歲以下兒童的肉體知識。 罰款的罰款,沒收所有的工資和津貼,以及沒有資格獲得假釋的生活禁閉。
下一條: 第一百二十 一條 - 非法佔用和非法佔用
以上資料來自“軍事法庭手冊”,2002年,第4章,第45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