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稅局關於合同就業的規則是什麼?
獨立承包商決定如何提供合同服務並協商最後期限和交付成果。
合同的預期結果可能與兩本250頁的書一樣具體,或者像一般援助和培訓一樣鬆散,有助於將組織轉變為基於團隊的工作場所 。
雖然承包公司服務的公司可以設定結果和最終產品,但他們無法告訴承包商如何,何時或在哪裡開展工作。 獨立承包商確定他的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和設備。
獨立承包商獨立提供承包服務, 而不是僱員 。 簽約機構不控制承包商是否將部分或全部工作轉包給分包商。
獨立承包商支付他或她自己的稅款和社會保障。 承包商通過使用適當的表格和程序處理他們與國內稅務局(IRS)的關係。
大多數合同都規定承包商不是僱員,因此不具備雇主可能為僱員提供的任何福利,津貼或特權,包括健康保險,401(k)存款,公司活動或寵物保險。
雇主很少為獨立承包商提供辦公空間; 通常他們將會議室留出來進行培訓,諮詢和會議。 他們可能會提供公司的電子郵件地址以方便員工與承包商之間的溝通。
聘請獨立承包商的業務對獨立承包商的行為或不作為承擔責任。
獨立承包商的狀態的另一個測試是他們是否為一個以上的業務執行工作; 獨立承包商應該。
國內稅收局(IRS)指導
根據美國國稅局(IRS)的說法:“一般來說,如果付款人有權控製或指導工作的結果,而不是做什麼以及如何完成工作,那麼個人就是獨立的承包商“。
提供承包商控製程度和獨立性程度證據的因素分為三類。
- “ 行為:公司是否控製或有權控制員工的工作以及員工如何執行其工作?
- “ 財務:工人工作的業務方面是由付款人控制的(這些包括如何支付員工, 是否報銷費用 ,提供工具/用品等)
- “ 關係類型:是否有書面合同或員工類型的福利(例如,養老金計劃, 健康保險 , 假期工資等等)?這種關係是否會繼續下去,並且是否成為業務關鍵方面的工作?”
如果雇主能夠適當地回答這些問題,那麼與獨立承包商的關係就不是僱傭關係。
而是存在合同安排。
雇主在決定承包商是僱員還是獨立承包商時必須權衡所有這些因素。 承包商正在執行的工作中可能有每個元素。 當個人被視為承包商時,不存在嚴格而快速的規則。
在做出這一決定時,沒有任何一個因素獨自存在 此外,在一種情況下相關的因素可能與另一種情況無關。 如果雇主認為他無法決定適當的分類,請向IRS諮詢以確定。
關鍵是要看整個關係,並考慮承包商的權利的程度或範圍來指導和控制承包商的工作。
最後, 記錄用於確定分類的每個因素 ,以準備可能的最終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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