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和申請人住宿根據ADA

雇主需要做多少工作來容納員工?

最近一篇關於殘疾意識和“ 美國殘疾人法案”(ADA)的文章引發了一些嚴肅的問題,即雇主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容納申請人或殘疾僱員。 答案是:盡可能滿足殘疾人的需求,以便他們履行其工作的核心職能。

雇主住宿

良好的雇主致力於保持有價值的員工工作。

而且,重視員工的雇主很樂意幫助住宿。 但是,每個雇主都擔心的是,一個不守規矩的僱員正試圖利用該法律來利用自己的優勢和雇主的劣勢。 這就是為什麼當僱員要求住宿時,雇主可以要求第二次甚至第三次醫療意見。

根據BLR人力資源培訓系列,六分之一的美國人有某種形式的殘疾,其中許多是隱藏的。 考慮到這一點,容納有殘疾的員工很常見,你甚至可能不知道你的同事需要或正在使用住宿。

由於醫療信息受到HIPAA標準的保護,因此人力資源部門將醫療相關信息存儲在除HR部門以外的任何人都無法訪問的文件中。

關於ADA,FMLA或其他僱傭型法律出現的第二個最常見的問題是什麼構成住宿?

由於這個問題的頻率,這裡是你使用的例子。 有些是雇主可能為申請人提供的住宿,因此雇主在招聘時不會歧視某些殘疾人。 這些例子中的大多數都是雇主幫助重視員工所需住宿的方式。

申請人住宿的例子

在處理可能有殘疾的申請人時,雇主只能將殘疾人視為有資格的職位。 有殘疾的申請人必須能夠在合理的工作場所幫助下執行工作的基本功能。

雇主沒有義務聘用殘疾人前面無殘疾的人。 但是,他們有義務不歧視殘疾人。 雇主保留其選擇最合格候選人的權利。

這些都是雇主可以公平考慮殘疾人候選人的例子。 您可以從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了解更多關於雇主的義務。

員工住宿示例

雇主必須在可能的情況下進行住宿,以使僱員履行其工作的基本職能。 負責任的,以員工為導向的雇主關心他們如何被視為個人的雇主,個人的同事和社區。

雇主選擇盡可能為僱員提供住宿。

根據ADA的規定,“如果雇主不會對雇主的業務施加”過度的困難“,則雇主必須對僱員已知的殘疾作出合理安排。

根據雇主的規模,財務資源以及其運營的性質和結構等因素考慮,不當困難被定義為需要重大困難或費用的行動。

“雇主不需要降低質量或生產標準來安排住宿;雇主也不需要提供個人用品,例如眼鏡或助聽器。”

這些都是雇主為合格員工提供住宿的例子。

所有這些想法都將幫助您適應正在經歷致殘條件的有價值的員工。 他們確保員工可以繼續履行其工作的基本職能。 而且,這對你來說是雙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