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是值得稱讚的員工福利

這是來自雇主選擇的強制性僱員福利

傳統上,病假是由一個組織自願為員工提供的一項福利支付的。 然而,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方管轄區強制要求雇主提供帶薪病假。

如果聯邦政府跳槽並開始為僱員規定有薪病假,不要太驚訝。 當然,和其他官僚接觸的其他東西一樣,對於雇主來說,遵守規定將會非常棘手和昂貴,甚至是目前為僱員提供帶薪病假的雇主。

病假對雇主和病人都有好處。 如果員工暫時生病並且上班將會對其他員工造成潛在傳染,則可以使用病假。

病假還有利於因疾病而無法有效工作的員工。 它允許員工採取一些停機時間進行自我護理和治療。

潛在的,帶薪病假提供了員工在需要時也需要為他們目前的疾病尋求醫療保健的時間。

一些組織允許使用病假來照顧不良的家庭成員,而現行立法在大多數情況下都需要這樣做。 過去,病假通常由員工根據為組織服務的年數和職位水平累積。 其他公司選擇讓病假保持簡單 - 每個員工都得到相同數量的病假。

然而,在即將通過的立法中,加利福尼亞州等州要求雇主每工作30小時支付一小時病假工資。

覆蓋面也擴展到兼職和臨時僱員

相比之下,雇主目前向僱員支付的平均工資為8.0天,在指定服務完成後授予的特定天數或未來幾年的累計天數。

對於五年的員工來說,日期可以達到9.5,而在25年後,員工平均可以獲得10.9天。

當然,基於工作類型的差異。 根據勞工統計局(BLS)的數據,專業人員,技術人員,文員和銷售員工的平均休假時間較長。

其他公司選擇支付休假時間(PTO)政策 ,將病假, 假期個人日子折疊成員工自行決定使用的一段時間。 關於如何解釋PTO系統中所需的帶薪病假的討論已經開始。

立法顯微鏡的病假

雖然目前美國沒有聯邦法律要求雇主提供帶薪病假,但雇主選擇為僱員提供帶薪病假,作為綜合福利計劃的一部分 。 如前所述,許多其他州和司法管轄區以及聯邦一級正在考慮通過立法來要求雇主支付病假。

舊金山(2007)是美國第一個要求雇主提供帶薪病假的地方。 預計在全國通過病假要求; 在全球範圍內,大多數國家需要5-30天的帶薪病假。

作為綜合福利計劃的一部分,預計在大多數行業都有帶薪病假或PTO 。 不包括病假政策的主要員工群體是服務行業的兼職員工和員工。

2015年3月BLS的一項研究顯示,獲得帶薪病假的美國員工比例為:

員工可能會收到其他類型的帶薪休假。

也稱為帶薪休假(PTO),帶薪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