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軍事博愛化

友誼何時成為犯罪?

兄弟會化違反了軍事司法統一法典(UCMJ)。 它屬於第134條的一個分段,由“ 軍事法庭手冊”(MCM)定義 。 根據MCM,兄弟會犯罪的“證明要素”是:
  1. 被告人是受委託或准許的官員;
  2. 被告人以某種方式與一名或多名某些入伍成員在軍事平等方面進行了友好合作;
  1. 被告人知道該人是(一)名入選的成員;
  2. 這種兄弟會化違反了被告人的服務習慣,即軍官不得與軍人平等地與被招募的成員聯誼; 和
  3. 在這種情況下,被告的行為是為了損害武裝部隊的良好秩序和紀律,或者是給軍隊帶來抹黑的性質。

MCM繼續提供進一步的解釋:

一般來說 。 這種犯罪的主旨違反了軍隊反對兄弟會化的習俗。 並非所有官員和入伍者之間的聯繫或聯繫都是犯罪。 有關的聯繫人或協會是否屬於違法行為取決於周圍的情況。 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行為是否損害了指揮系統,導致出現偏袒行為,或者破壞了良好的秩序,紀律,權威或士氣。

這些行為和情況必須能夠讓一個在軍事領導問題上有經驗的合理人員得出結論,認為武裝部隊的良好秩序和紀律受到他們傾向於犧牲敬業精神的專業性,誠信度和一名幹事的義務。

條例 。 法規,指令和命令也可以管理全職和當地人員和入伍人員之間的行為。 不同級別的入伍者之間或不同級別的軍官之間的關係也可以類似地加以涵蓋。 違反這些規定,指令或命令可能會受到第92條的懲處。

使用UCMJ的問題

不幸的是,使用UCMJ / MCM作為收費的基礎存在一些問題。 首先最重要的是,UCMJ / MCM僅將委託和授權人員的聯誼行為視為犯罪行為。 根據第134條的規定,入伍成員不能被控犯有此罪。 雖然他們可能根據服務條例被起訴,但每項服務都有不同的廣泛的政策和定義,關於什麼構成“不適當的關係”。 此外,在MCM / UCMJ中沒有具體說明什麼是和不允許的解釋。

1998年7月,國防部長威廉科恩指示這些服務“採用統一,明確,易於理解”的兄弟化政策。 科恩表示,目前的單獨政策“對士氣有腐蝕作用,特別是在我們走向日益聯合的環境時”。

這些服務部門向科恩提交了他於1999年2月3日批准的政策變更。所有新政策均已在各自的服務條例中實施。 現在,雖然每項服務仍然有各自的政策,但它們在官員和招募人員,招聘人員,潛在招聘人員,培訓人員和受訓人員之間的關係方面都有共同的標準。

陸軍的兄弟化政策需要進行許多變革,最為堅韌。 海軍和空軍的政策幾乎不需要改變。 海軍陸戰隊的政策不需要改變。

所有的服務都禁止官員和入伍成員之間的個人和商業關係,稱他們損害良好的秩序和紀律。 個人關係包括約會,同居和任何性關係。 業務關係包括貸款和借款以及商業夥伴關係。

以下是個別服務政策的細目,包括每個服務對兄弟化的定義以及禁止關係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