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合約

你可以談判公平的就業合同

僱傭合同是一份書面法律文件,規定了僱員與雇主之間僱傭關係的約束條款和條件。 私人和公共部門就業合同存在差異,因為每個部門的就業合同目標不同。

私營部門高級職位僱傭合同

就業合同最常寫在私營部門的高層職位和高級僱員,如果就業關係不能按計劃實施,那麼這些僱員會失去很多。

特別是如果員工離開現任雇主接受你的職位,她將會正當地嘗試保護她的利益。 儘管選擇過程艱難,雙方在僱傭關係方面的積極願望,僱傭關係並不總是成功。

工作場所,市場,雇主的其他員工,雇主過去的做法,以及高級員工被雇傭完成的承諾或不參加議程的因素太多,都對高級員工是否成功起到了作用。 因此,任何在高度未知領域擔任新角色的人都應該通過就業合同保護他們的最佳利益。

鑑於職位越高級,員工將更換時間和難度就越多,合同通常包含遣散費和其他條款,以保護員工的福利。

他們通常由勞動法律師,雇主的雇主方律師和新僱員的僱員方律師進行談判和審查。 由於雙方都在努力保護自己的利益,因此談判可能會非常激烈。

求職信是用於私營部門就業的非正式就業合同。

求職信通常闡明薪酬和福利的基本知識,支付休假時間,職稱和報告關係。

使用工作職位的雇主為高級僱員提供信函可能需要向高級僱員提供一份工作聘用信 ,其中列出了許多與正式僱傭合同中相同的組件。 許多高級員工更喜歡律師協商的僱傭合同,詳細闡述所有協議。

根據就業合同或工作邀約函定義的職位,可能需要員工簽署保密協議和/ 或非競爭協議才能獲得聘用。 這些通常是不可轉讓簽署的文件。

聯盟代表工作場所

還為以工會代表的僱員談判僱傭合同。 這是因為工會努力創造工作場所,同一工作年數相同的員工享受同樣的工資。

雇主正努力改變這種情況,甚至在工會合同所涵蓋的工作場所中創造出基於績效的薪酬體系。 這場鬥爭是一次艱難的攀登。

即使在工會領導層同意理論上的優點時,代表聯邦,大學和州工作人員等團體的教師工會和公共部門工會也很難改變。

在製造業等常見的私營部門工會工作場所,在就業合同方面同樣艱難攀升。

工會僱傭合同還包括私營部門的僱傭合同可能沒有的僱傭問題。 這些包括工作條件,如申訴程序,工作時間,工會管理人員的代表和裁員程序。

就業合同中包含了什麼?

每份僱傭合同都是不同的。 在非工會環境中,他們的詳細程度取決於正在談判合同細節的僱員和雇主的堅持。

任何合同談判中 ,建議使用合法代表。 如果你是一名員工,你的工作就是你的生計,這是你不想冒險或弄錯細節的一個領域。

作為雇主,如果您的第一次報價未被接受或您的未來員工進行還價 ,您也可以選擇與未來的員工進行談判

就業合同一般涵蓋:

你無法期望在每份勞動合同中都能找到所有這些物品。 但是,這個清單給你一個可能性的體面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