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申請滿足雇主的需求,即簡歷不符合
求職申請是求職者就業歷史,教育背景,學位,資質,參考資料等的合法辯護列表。
與簡歷和求職信不同,這些簡歷和求職信是為了突出申請人最重要和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證書而編寫和格式化的,而求職申請則列出了需要事實回答的問題。 就業日期,持有職位,主管人員的姓名和聯繫信息,學位日期,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等均為求職申請所需事實的實例。
工作申請由雇主用於各種原因 。 工作申請允許雇主收集潛在僱員的簽名,證明工作申請表上的所有陳述都是真實的。
申請人在工作申請表上的簽名允許雇主核實所有內容的真實性,並允許參考檢查 , 背景調查 ,犯罪記錄檢查以及經常檢查藥物檢測結果。
工作申請提供了參考資料和雇主的名稱和聯繫信息,特別是直接主管。
根據申請,工作申請要求申請人的社會安全號碼和申請人的可用工作時間表。 求職申請詢問申請人是否曾犯過罪行。 軍事記錄也要求在工作申請。
最後,大部分職位申請都會詢問潛在的雇主是否可以聯繫申請人當前的雇主以獲得就業信息。
否定答復不是關於申請人的陳述; 相反,申請人希望保護他或她目前的工作是正常的。
所有工作申請均以申請人的簽名證明,證明所有陳述均屬實,並授予潛在雇主廣泛許可以檢查申請人是否適合就業並檢查申請人的真實性。
尋求作為所選雇主聲譽的有禮貌的雇主,發送申請確認函 。 申請人應該期望的下一步是申請人的拒絕信或者面試或電話屏幕的請求。
隨著申請材料欺詐的不斷升級,雇主還需要知道你要雇用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