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部門是否需要在內部發布職位空缺?

雇主有理由為什麼他們可能想要張貼內部空缺 - 首先

您的人力資源部門是否必須在內部發布工作通知潛在的候選人您的組織已經開始工作? 在大多數情況下,任何勞動法都不要求張貼內部職位空缺,但這可能是工會合同或公務員或政府職位的要求。 在這些情況下,通常需要發佈內部職位空缺或通過資歷晉升員工

雇主需要清楚地說明他們在員工手冊中如何處理內部工作崗位的政策。 這可確保所有員工在申請內部職位空缺時都能獲得最新的預期結果。

例如,您的內部政策可能規定,任何在當前工作中工作六個月或以上的員工都有資格申請任何職位空缺。 該政策還可以規定,雇主可以選擇在內部和外部張貼職位空缺,具體取決於工作所需的技能和經驗。

雇主必須在聯盟代表或公務員工作場所發佈內部職位空缺?

如果勞動力被集體談判協議所覆蓋,那麼協議中可能會明確規定所有招聘要求,並且他們通常會根據資歷和其他議價因素給予優先考慮。 因此,選擇最合格的申請人不是一種選擇。

在公務員隊伍中,許多職位都需要員工通過考試和內部招聘推進,為現有員工提供機會。 行政職位,通常是現任州或聯邦當選領導的任命人,不需要遵守公務員​​準則。

公務員確實發布了供公共應用的工作。

私營部門雇主和內部職位發布

如果私營部門的雇主不受與僱員或工會的合同約束,您可以自由地在內部宣傳空缺職位。 但是,為什麼有利於初始內部發布政策是您首選的選擇。

吸引並留住優秀員工的 雇主選擇的重點是為現有員工提供職業發展機會 。 這意味著內部開放首先或同時向內部申請者公佈。

為什麼雇主希望發佈內部職位空缺?

員工從雇主那裡獲得的五個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繼續增長技能,經驗和職業的機會。 出於這些原因,致力於發展現任員工的雇主將張貼內部職位空缺,不管這些職位是否符合僱傭法的要求。

總之,除了所提到的情況外,主要是工會集體談判協議,私營部門就業合同和政府僱員,雇主沒有法律義務在國內發布工作。

但是,如果他們不能為現有員工發布機會,他們將會導致員工不滿,冷漠, 士氣低落 ,員工走向新的更好機會的旋轉門。

員工是否應申請內部職位?

總之,是的。 雖然大多數雇主限制新員工的工作流動,但許多雇主願意在六個月或一年的時間內為員工考慮新的工作機會。 由於上述要點中列出的所有原因 ,員工將希望展示他們的才能和技能。

他們希望人力資源,同事和管理人員更好地了解他們,這樣個人和職業發展和發展的機會就會出現。 這對組織是有利的,對員工來說也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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